2012年开封市面向社会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须知
来源:开封教育网 阅读:1121 次 日期:2012-12-11 09: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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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面向社会高中、中专(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须知

(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认真阅读)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2年12月15日;地点:开封市第二十七中学北校区(东拐街102号、大南门外向南第一个十字路口往东200米路北)。

考生须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考试当日上午7:20或下午1:00之前到考点指定位置集合,按工作人员的要求,集中参加点名、抽取面试序号,抽得面试序号后不得离开候考大厅。迟到30分钟到达考点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试讲内容及方法

1、内容:申请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者,试讲范围为所申报学科的开封市高中学校现行一年级教材;

申请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者,试讲范围为所申报学科的现行一年级教材,所用教材由考生本人提供。

2、方法:当场抽定面试题目,按抽定的题目备课20分钟,然后进行模拟课堂教学,讲课时间为15分钟。要严格按照新课程改革的精神、课堂教学程序与要求进行讲课,要体现以学生为主的理念。

三、面试目的

通过模拟课堂教学,了解面试人员的教书育人的理念、专业知识水平、课堂教学能力技巧、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仪表仪态等。

四、考生注意事项及要求

1、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2、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点。

3、候考时,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场外人员联络,否则按违纪处理。

4、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考室和面试考室。进入面试考室后,不得向评委报告姓名,也不得采取其它方式和语言透漏或暗示个人的身份,否则按违纪处理。

5、评委对讲课情况进行打分并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按工作人员指定的路线迅速离开考点,不得与考点内其他考生联系,否则按违纪处理。

开封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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