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四项目人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转聘到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示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09〕6号)、《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党发〔2009〕9号)文件精神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四项目人员”年度考核与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转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核实,服务于我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陈美伶等四人符合转聘条件(具体名单附后)。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2年12月7日-12月14日)。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县“四项目人员”工作进行监督。若发现谁存在违法违纪或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转聘条件的,可来人、来电、来函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7525726 7522475
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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