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优秀人才到基层去、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从基层来的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全县、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工作经历丰富、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县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县政务服务中心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共2名,其中:督查股1名(同时从事党务公开工作服务站工作)、业务股1名(从事网络技术管理工作),均为管理九级职员及以下岗位。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黄平县内在编、在职(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干部(不包括教师)。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7、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2009年1月1日以来录聘用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并指定黄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此次公开遴选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21日(假日不休),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股
3、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资格审查
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岗位的比例应达到3:1方可组织进行笔试;如为2:1的,可直接进入面试;如为1:1及以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政策法规、基本知识素养以及从事报考岗位工作所需的相关知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由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照 “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聘请相关人员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8日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人员按照各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不含直接进入面试的)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于面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股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某职位只有一名考生,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在工作期间的思想、学习、生活、工作和廉洁自律表现情况。
(五)公示
县政务服务中心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报考者所在单位及黄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2433265 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股
监督电话:15186860192 县监察局副局长办公室
2012年黔东南州黄平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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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doc》和《州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黄平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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