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来源:北京交通大学网 阅读:2411 次 日期:2012-12-04 10: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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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360多名(含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我校继续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2名。

一、报考条件(公开招考方式,如有变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不含报考经济管理学院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即2007年8月31日前获得);2)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3)在全国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ISSN刊号)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相当于硕士论文水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个人证书。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考生,须满足下列四个条件:a)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即2007年8月31日前获得);b)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c)需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三篇高水平的论文,其中一篇为外文撰写;d)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个人证书。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报名考试时间

(一)考试时间:2013年4月6日—7日。

(二)考试内容: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初试(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听力放在复试阶段)、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自然辩证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

表1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外国语 2013年4月6日上午8:30-11:30
专业基础课 2013年4月6日下午14:00-17:00
专业课 2013年4月7日下午8:30-11:30
自然辩证法(同等学力考生) 2013年4月7日下午14:00-17:00
复试、体检 复试及体检时间、地点请看报名学院网站或报名系统中公告。

(三)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2月26日至2013年3月7日。

网上报名网址: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njtu.edu.cn/)

“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系统”。

(四)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2月26日至2013年3月10日。

(五)现场确认(现场照相)时间:

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3月16日(不含节假日和周六、周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地点:逸夫东楼801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六)网上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凭报名号及网报密码)

时间: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7日

三、报考流程

(一)考生按照规定时间(2月26日至3月7日)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s.njtu.edu.cn/cms/中的博士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准确报名信息,注册成功后自动生成报名号,考生记住自己的报名号。

(二)考生网报成功后,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生成的三个表(博士报名登记表,思想政治情况表,专家推荐书,A4纸),打印后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中空白处需填写完整(栏目中无信息可填,必须填“无”),本人在每页右下角处签字确认。

(三)网上依次上传的电子版材料:(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最后学历证书;(3)最后学位证书;(4)学生证(应届生)。

(四)在规定时间内(2月26日至3月10日)网上缴费。报名考试费200元。

(五)考生在规定时间内(3月12-16日)进行验证、提交报考材料、信息确认和现场照相。本人须亲自参加。

(1)验证: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加盖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在校全日制学籍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查验同等学力报考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

(2)提交2013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材料(如下)。报考材料分别装订后,再按(1)-(7)顺序在左上角用夹子等固定在一起。

1)《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由专家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如果打印,专家须在每页纸上签字)。

3)思想政治情况表(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政工部门公章)。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将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及同等学力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6)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的原件(或是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硕士成绩单复印件)和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

7)往届生(含往届硕士生、同等学力)报考非定向时,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开出同意报考非定向的证明。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根据报考院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非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在全国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ISSN刊号)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相当于硕士论文水平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个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三篇高水平的论文(其中一篇为外文撰写)原件及复印件和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需有个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报名信息确认,现场照相。

(六)网上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验证不合格和未现场验证、信息确认、网上缴费和提交规定的相关材料考生不能网上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七)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报考材料不全的考生,不能网上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已交付的报名费、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几点说明:

(一)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有三种,即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

(1)公开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开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的我校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3)直接攻博: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二)学习年限及入学时间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是3至5年。入学时间均为2013年秋季,详见录取通知书。

(三)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委托培养、定向博士研究生三种。考生报考类别一经确定后不能更改。

(1)非定向: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北京交通大学。

(2)委托培养:录取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占总名额的20%左右;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须向学校交纳学费(即委托培养费3万元),不享受基本奖助学金;培养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委培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三方协议。

(3)定向: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

(四)往届生(含往届硕士生、同等学力)报考非定向时须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开出同意报考非定向的证明,并且必须与网上填报的相关信息一致。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高校教师报考非定向时,须由学校人事部门在《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相关栏目注明同意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及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并且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要在《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相关栏目中填写意见,说明是否继续委培,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委托培养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推荐,上学期间不转人事、工资关系,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协议书就业。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五)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因任何原因不能调档以及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不能签订委托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相关政策

(一)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博士研究生培养基金体系由基本奖助基金、优秀博士生创新研究基金及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等几部分组成。

(1)基本奖助金和优秀博士创新研究基金

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对于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将获得基本奖助学金,即博士生学费由学校全额资助,同时享受每月的津贴;对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学费由学校全额资助,不享受基本奖助学金每月的津贴。

入学一年后,优秀的博士生可申请优秀博士创新研究基金的资助,资助标准如表2所示。创新基金按年级动态递进选拔资助对象,优秀的博士研究生4年可总计获得9万元创新基金的资助。从而建立博士研究生的动态竞争激励机制。

表2 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金和优秀博士创新研究基金标准

资助类型 等级 比例 标准 资助年限
基本奖助学金 不分等级 (基本津贴) 100% 全额学费+津贴 (第1、2学年:1200元/月第3、4学年:1400元/月) 4年
优秀博士创新研究基金 I级(二年级) 20% 10000元/年 1年
II级(三年级) 10% 30000元/年 1年
III级(四年级) 5% 50000元/年 1年

(2)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

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用于资助我校优秀博士研究生出国访学及参加在国(境)外举办的本领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二)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作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院校,我校每年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5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不限。

五、其它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招生信息,或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学院研究生科或导师联系。

联系方式:

北京交通大学查号台:010-51682222(可查询导师电话)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10-51688153

各学院研究生科电话及联系人: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翟老师 010-51687344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郭老师 010-51685847

经济管理学院 张老师 010-51687171

交通运输学院 邓老师 010-51688002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王老师 010-51687240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姜老师 010-51687039

电气工程学院 黄老师 010-51688369

理学院 由老师 010-51688373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陈老师 010-5168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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