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2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拟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2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7天)。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 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通讯地址(邮编):石柱县南宾镇玉带河南街15号(409100)
电话:023-73339406;联系人:杨胜东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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