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单位中层干部的管理,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切实加强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以及干部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各单位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二七组[2010]85号),决定对全区各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与全区科级干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进行,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加民主评议人员
乡镇街道主要包括机关全体正式人员以及村(社区)的书记、主任;区直单位主要包括机关全体正式人员和二级机构的负责人。
三、工作程序
各单位召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会议,与区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结合进行。具体程序分两个步骤:
(一)报告本年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由乡镇街道、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本年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年度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总体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的情况;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二)民主评议
1、参会人员对本单位本年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填写《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见附件1)。如本年度未开展中层干部选拔工作的,可对单位往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填写该表。
2、参会人员对本单位本年度新选拔任用的机关中层正职进行民主评议,单位党组织填写《XXXX年度新选拔任用中层正职民主评议表》(见附件2)内“被测评干部的基本情况”后,发放评议表,由参会人员对新任用干部进行评价。如本年度没有新选拔任用的中层正职,则只对本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四、评议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统计汇总,乡镇街道、区直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组织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结束后,区委组织部将及时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对民主评议满意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后,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督促进行整改。
中共二七区委组织部
2012年11月20日
“一报告两评议”:中组发[2010]8号文件《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简称“一报告两评议”。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2012年度新选拔任用中层正职民主评议表.doc》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doc》来源于二七党建网,最近更新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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