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2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简章》,按照省公安厅、公务员局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我市2012年公开招考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上班时间;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11月26日至2012年11月27日上班时间。
地点:市公安局政治部。
资格复审
按照《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从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录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各招考职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招考单位根据《招考简章》和考生的《报名信息表》,对照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的部门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该职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考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主动与所报考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未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考生须持《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报名时同底的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全市的资格复审工作要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其它事项
需要打印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的考生请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六盘水市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都将在《招考简章》指定的六盘水市公务员招考办对外公开的网站进行公布(http://rsj.gzlps.gov.cn),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8-8690956
市公安局政治部0858-8732169 8732172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2012警察资格复审名单(含总排名).xls》来源于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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