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铜仁市委2012年度议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式下国防强军,更好地解决驻德部队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根据2012年10月27日中共德江县委议军会议纪要(〔2012〕5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人社厅发[2011]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人武工作实际,县人武部民兵仓库拟公开招聘警卫人员1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武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工作在德江县人武部民兵仓库公开招聘警卫人员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由县人武部、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县人武部政工科。
二、招聘原则、工作程序及职责要求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严格落实党管武装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招聘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德江县生源或户籍。
2.考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优秀退伍军人。
4.身高162CM以上的男性公民。
5.中共正式党员。
(二)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国防建设作贡献的精神;
3.身体健康;
4.具有报考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符合考核政审要求。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的人员。
四、发布招考聘用公告
由德江县人武部、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网址:WWW.dejiang.gov.cn。咨询电话:德江县人武部0856-5736175(5736178),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6-8523073;举报电话:0856-8523007。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成功人数不低于1∶3,未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招考计划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德江县人武部政工科(人武部办公楼三楼)
3.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4.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中共正式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并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证件照4张。优秀退伍军人须同时持退伍证、优秀士兵证或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证书和勋章。
以上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报名交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报名交费处交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局厅(黔价费〔2010〕55号文件)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缴纳报名、考试费。未交费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
6.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隐瞒、伪造个人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准考证发放时间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12月5日至12月7日。准考证发放地点:德江县人武部政工科(人武部办公楼三楼)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8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党史军史常识。
笔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德江县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目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按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末位得分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未达到要求比例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面试时间:2012年12月15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
七、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八、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生务必于2012年12月16日前将档案交县人武部政工科待考核;应届毕业生考核(政审)以档案材料考核为主。
考核(政审)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在公安机关有犯罪记录的;
(2)伪造证件、无档案或档案不全、擅自涂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
(3)本人、家庭主要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有参加“法轮功”、“门徒会”等非法组织的;
(4)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至今尚未解除的;
(5)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尚未结案的;
(6)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政策的;
(7)在考核、政审中发现已被其他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
(8)对提供报名资料或考核政审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查实的;
(9)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其它经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九、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
(二)被聘用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被聘用人员的工龄和工资等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工作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武部民兵仓库公开招聘警卫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正、公平。
(二)负责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务必公道正派,严格按政策和本方案执行,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回避,不得徇私舞弊,若有违纪违法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遵守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其资格。
本《方案》由德江县人武部民兵仓库公开招聘警卫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德江县人武部民兵仓库公开招聘警卫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武装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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