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2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查分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2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有关规定和省公安厅、省公务员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的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
第一轮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12年11月25日至26日;
第二轮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12年11月28日至29日;
具体审查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地点: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二、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依据各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二)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擅自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审结束后,职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3:1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招考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复审人员自动放弃。
(三)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四)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贵州省2012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笔试报名时同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五)“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须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再到市教育局进行复审,最后持市教育局的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其他人员的现场资格复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到县级“项目办”、“引导办”进行初审;
2、初审后,到市“项目办”、“引导办”进行资格复审;
3、持市“项目办”、“引导办”的有关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
《报名信息表》遗失的考生可在资格复审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三、有关事宜
(一)根据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全省2012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面试工作拟于2012年12月8日-9日两天进行,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二)市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考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铜仁网站》和《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自觉接受同级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
0856-5223368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6-5935027铜仁市公安局
监督电话:
0856-5585967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铜仁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2012年铜仁市招考人民警察笔试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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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铜仁市招考人民警察笔试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来源于铜仁市综合门户网,最近更新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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