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名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泰安市泰山区公开招聘后备武装干事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本须知,了解招聘条件、报名程序及审查所需材料。
一、招聘条件说明
简章中“父母一方在泰山区,或本人工作单位在泰山区,或在泰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条件具体解释为:
1、工作单位属于泰山区的,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是村、社区正式工作人员的,由村、社区出具证明,并加盖所在街道、镇党(工)委公章;招聘的社区工作者由村、社区出具证明,加盖所在街道、镇党(工)委公章,并提交与区民政局签订的聘用合同;其他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同时出具经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2012年11月19日前鉴证)的劳动用工合同及复印件或泰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2012年11月19日前代理的)合同及复印件;在泰山区纳税的单位、企业、个人,提交工商注册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泰安地税直属分局、泰安地税国际分局、泰安地税泰山分局或泰安国税市区分局出具的2012年7月至10月的纳税单原件复印件。
2、户口在泰山区(老户,即考生父母是泰山区老居民、老村民,其户口现在还在村、社区管理)的,出具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户口归属泰山区所辖村、社区管理),并由村(社区)出具证明。
3、办理了人事代理(2012年11月19日前办理)的,出具泰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合同及复印件。
4、办理了劳动关系托管(2012年11月19日前办理)的,出具泰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5、下岗失业的,出具泰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岗失业证明及复印件。
上述条件,依据父母一方的,除出具父母一方的相关证明外,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证明。
二、报名程序
1、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到报名现场进行目测初检;
2、初检合格后,填写《泰山区公开招聘后备武装干事报名登记表》(可登陆泰山人事人才网http://www.tsrsrc.cn下载),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另交2张,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同时填写《泰山区预征对象登记表》(贴同样照片1张);
3、到审查组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4、审查通过后,交报名表。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在报名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他人代领的还需带代领人身份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请自觉维护现场秩序,报名现场禁止吸烟,不得大声喧哗。
3、报考人员所留电话必须保持畅通。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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