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公安局关于招聘禁毒专干⼈员公告
陆良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男性辅警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在陆良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从事辅助警务管理工作,所招聘辅警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1、本次招聘对象性别不限,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政治合格。
3、自愿从事公安辅助管理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听从指挥,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文秘工作、管理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练电脑操作)
三、报名条件
应聘⼈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共和国国籍;
2、年满 18 周岁以上,40 周岁以下男性;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拥护中华⼈⺠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5、⾃愿从事所报岗位⼯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作安排;
6、具备正常履⾏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未满 5 年的;
4、 有较为严重的个⼈不良信⽤记录的;
5、有纹身的;
6、本⼈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式:现场报名(联系方式0874-6226215)。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至4月30日。
3、报名地点:陆良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县公安局七楼712办公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由⼯作⼈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员所持材料进⾏资格审核。报考⼈员须持本⼈有效⼆代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本⼈近期 1 ⼨彩⾊照⽚(2张);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1 份;⽆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属复退军⼈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1 份。
5、报名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不予聘用。
陆良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2025年4月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xPu02mVyIQkddJpjtw2-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