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征集入伍工作的通知》(国征〔2012〕10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12年冬季征兵命令,切实抓好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征集入伍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征兵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大学生征集比例不低于20%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明确征集工作的目标任务。
(二)现在已经临近大学生入伍体检、政审的重要时间节点,时间非常紧迫,各高校要健全征兵工作组织机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学校武装部或学生管理部门主抓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二、大力宣传发动,加强教育引导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各方面宣传教育资源,特别是充分发挥高校学生工作队伍特别是班主任、辅导员的积极作用,把工作做到每一个班级、宿舍,大力开展征兵宣传和国防教育活动,讲清当兵义务、很光荣,讲清当兵能成才、有发展,讲清当兵不吃亏、得实惠,营造当兵的良好氛围。
(二)各高校要重点宣传大学生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对大学生服役时间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士兵考学提干、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等与大学生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重要政策,激发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内在动力。
三、抓住重点群体,提高征集质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精心组织筹划,抓住重点群体和关键环节做工作。
(一)2012届毕业生:要充分考虑预征与征兵时间相隔半年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巩固预征成果,防止预征对象流失。征兵开始前,高校要准确掌握预征对象联系方式,提醒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通知每一位预征对象携带《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切实抓好预征与征集工作的衔接。
(二)2013届高职(专科)毕业生:要将征集工作重点放在这个群体,按照规定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规定所需学分(高职院校可对入伍毕业班学生单独安排毕业学年上学期学业考核或测评)的2013届高职(专科)毕业生,不需再参加毕业实习,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他们是能够享受最多优惠政策的群体,目前大多还在学校学习,便于开展宣传动员。
四、搞好服务保障,落实政策待遇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真心诚意为预征对象和应征大学生服务,各高校学生处、武装部要配合兵役机关做好体检和政审工作,大学生可直接参加县级征兵体检,随到随检,尽可能在高校所在地完成体检和政审,政审手续由公安部门和兵役机关负责办理,不需要大学生本人或家长代办,尽量减少兵役登记过程中影响学生课程学业,学生的所在院系及辅导员要确保应征过程各个环节的信息畅通,帮助学生与学校有关部门、兵役机关、公安部门等协调沟通,做到全程跟踪落实。
(二)各高校要加强大学生信息审核,检查核实相关表格的准确性,特别是他们的有效联系电话、准确银行账号等等,认真整理相应的学籍档案和入伍档案,协助完成离校的相关手续,帮助他们顺利离校到部队报到。
(三)征兵工作结束后,各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落实毕业生以及在校生入伍优惠政策,确保学费补偿代偿费用及时发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手中。
(四)各高校要准确掌握征集大学生情况,及时汇总本校入伍的学生名单,填写《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征兵情况统计表》和《福建省应征入伍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花名册》,并于2013年1月10日前报我厅学生工作处。邮箱地址:jytxsc@126.com,厅学生处联系人:张龙飞,联系电话:0591-87091510。
福建省教育厅
201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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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征兵情况统计表》、《福建省应征入伍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花名册》来源于福建省教育厅网,最近更新201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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