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关于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
蒙自市森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根据红河州检验检测院用工(以下简称用工单位)需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录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的岗位、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红河州检验检测院2025年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明显纹身,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范围:报考人员需年满18周岁(2006年12月以前出生),具体按岗位要求执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
1.有工作经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实践锻炼经历者优先;
2.有食品、产品等相关检验工作经验者优先;
3.有实验室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网络和应用系统运维、数据管理和标准化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的;
3.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收容教养、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的、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6.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者按照应聘岗位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报名时须准确、真实、齐全、完备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应聘者应慎重仔细填写。
2.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附件2);
(2)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4)如有相关工作经历和业绩资料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我单位保证应聘资料不外泄,对应聘者个人信息进行保密,报名资料概不退还。以上证件需提前准备,原件报名时进行审核无需提交,收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早上8:30-11:30,下午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址:蒙自市森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蒙自市天马路33号(大尔多超市对面)。
(二)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面试
1.笔试和面试一同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需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最后按笔试和面试两项得分总和排名。笔试根据招聘岗位所需个人专业能力进行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处理实际问题能力等。
2.笔试和面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因通讯不畅和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考察、体检和递补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用工单位组织,主要是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核实考生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吸毒史、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考察合格的由用工单位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同级别或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时间及地点由用工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考察、体检有不合格的或本人放弃报考岗位的,用人单位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1次。
(五)公示和聘用
1.招聘结果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首签期限原则上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用工单位考察合格的转为正式劳务派遣聘用人员。
四、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
专科3000/月,本科4000元/月,硕士研究生5000元/月(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
(二)聘用期工资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劳务派遣人员相关制度发放工资,同时享受单位政策规定的相关工会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转为正式劳务派遣聘用人员后购买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社保和公积金费用由用人单位从劳务派遣聘用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试用和录用
(一)按照不得兼职的原则,已签署劳动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原单位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提交至用人单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收到录用通知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经用工单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派遣聘用。
六、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接受用工单位工作安排、管理、考核,由用工单位组织培训,具体按用工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七、工作地点
红河州检验检测院(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
八、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确保提供的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蒙自市森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张老师咨询电话:0873-3659929
附件1:红河州检验检测院2025年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蒙自市森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17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