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宣威市自然资源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宣威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人事股,负责招聘具体事务。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编制外临时辅助岗位人员4名,分别为:不动产登记辅助岗位2名;耕地保护辅助岗位1名;自然资源执法辅助岗位1名。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xw.gov.cn/)进行公告,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6.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基本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常用办公设备及办公软件;
7.在同等条件下,自然资源相关专业或从事过自然资源相关工作者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
5.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
8.存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xwzrzyjrsg@163.com(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电话”),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准予报考。
(二)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19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材料。
1.《宣威市自然资源局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需附上照片);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3.本人有效毕业证以及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时间和环节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所列条件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录(聘)用资格。
七、面试
本次招聘每个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减、取消招聘计划或调整开考比例。
面试由宣威市自然资源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应变能力和与工作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确认签名,并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考生放弃面试,须提前1天向宣威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缺席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依照所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报到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不按时体检者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缺额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相关事项。
(三)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宣威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九、考察
在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等有关要求进行。出现考察不合格现象时,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在招录各环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不能聘用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招聘岗位待遇及管理方式
(一)工资待遇。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按相关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工资待遇扣除社会保险后,按2000元/人/月执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二)招聘人员管理方式。此次招聘职位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签订主体由宣威市自然资源局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若单位有继续用工计划,用人单位将对招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通过考核者,则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未通过考核则不再续签。合同制人员不转人事档案,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与受聘人不再具有劳动人事关系。
(三)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关系。
十二、纪律及监督
(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
(三)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本方案由宣威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7127519 13769307313(陶师)
监督电话:0874-7163995
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6日
来源:https://www.xw.gov.cn/index.php/gov/pub/description/744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