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消防救援大队财务人员、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务人员 1名、 大队及乡镇政府专职队员2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消防工作;
4.岗位年龄20至40周岁,男女不限;
5.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传染性、慢性疾病等,体检合格;
6.财务岗位:需具有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持有初级会计证及以上、具备扎实专业知识,熟悉国家财务政策、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数据表格制作、常规类公文写作等。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专职队员具有大车驾驶证优先录用、财务人员优先录用具有初级、中级会计证书以及具备三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在部队、消防救援队伍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个人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三、工作任务
财务人员:主要从事财务有关业务。。
专职消防队员:从事日常灭火抢险救援任务。
四、工作地点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各乡镇消防工作站。
五、用工形式
与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1.财务人员及大队专职队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乡镇专职队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2年,单位统一购买公积金。
2.转正后大队根据云南省职工社会保险缴纳标准进行缴纳,月薪工资5050元—7050元(含五险一金、服装费)。
3.单位统一提供一日三餐、制式服装;
4.每年安排1次健康体检,费用由大队承担;
5.休假制度:在大队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5天带薪年假,根据工作年限及表现,每月休息4天—8天。
6.福利待遇:优先招录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每年择优参加疗养。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及电话:徐副18487174015
报名携带资料: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会计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接通知前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专职队员,热忱欢迎有志之士加入我们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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