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编外医务人员及见习岗护士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芒市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求,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医院实际岗位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医务人员及护理见习人员,特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秉持公开透明、公平合理、公正无私的准则,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以面试作为主要考评方式,严格筛选,确保选拔出优秀、合适的人才。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一)编外医务人员岗位
(二)见习岗护士岗位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11日-2025年2月16日18:00。
(二)报名方式:(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报名即可)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扫描文件(PDF或jpeg格式),制作成一个压缩文件包,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例如:张三+盆底康复科医师),发送到指定邮箱:msbjykjk@163.com,邮件名称应与附件文件名称相同。
2.现场报名:正常工作日,可到芒市妇幼保健院(芒市团结大街233-3号)3号楼三楼人事科办理报名登记,其他时段请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提交材料:
1.《芒市妇幼保健院应聘人员报名表》1份(自行下载附件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
4.资格证、执业证书及最高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五、报名资格初审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和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方可参加招聘面试。
2.凡因提交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3.见习岗护士的报名人数上限为招聘岗位数的3:1,即报名人数达到30人时截止报名。
六、考核
(一)本次招聘不设笔试环节,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即参加面试,在成绩合格对象中择优录用。
(二)编外医务人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见习岗护士按2:1设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到,缩减招聘岗位数。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最低分数线为8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考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80分)的,不得录用。
(四)面试时间:待定,由医院人事科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五)面试地点:芒市妇幼保健院(芒市团结大街233-3号)3号楼4楼会议室。
七、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对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原件、已提交材料复印件进行对比核实。若有资格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所有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一)面试完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相关工作经验或高学历者。
(二)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项目,拟录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我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对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芒市妇幼保健院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我院党总支办公室审核意见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拟聘人员应确保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动纠纷、医疗纠纷。
(五)录用人员须按医院规定参加新入职培训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者,将自动淘汰并解除协议。
(六)录用人员应服从医院岗位安排,不服从岗位安排者不予聘用;
(七)由于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需补录拟聘人员的,在同一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递补。
(八)工资待遇按《芒市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工资管理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92-3028130,联系人:邱老师。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DtT7x4nkopT9xsHvSzU8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