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招聘编外人员的通告
根据工作要求,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1名,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自愿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二、招用岗位
公务用车中心工作人员1名
三、招用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男性,年龄要求在21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持有C1及以上级别驾驶证,实际驾龄3年以上,驾驶记录良好;
(五)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2.在以往统一组织的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检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吸毒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
报名地点:县机关事务局三楼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蒙政蓉17708766080。
(二)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学历证、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4.交警部门出具的近3年内无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5.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资格考察。
资格审查贯穿招用工作全过程,招用工作任何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均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招用条件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考试。
五、招用方式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40分、面试60分),6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照招用计划1:1的原则按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
通过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候选人员进行身体检测。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所缺名额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的由县机关事务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不合格一律不予聘用。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订。
七、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
(二)正式招用签订劳动合同后持A1驾照的工资为3400元/月,其他的为335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五险”单位承担部分由财政承担。
(三)公里绩效每月按0.4元/公里计算,多劳多得。
(四)全勤奖200元。(当月没有事假均予记发,有请事假则取消当月全勤奖励)
(五)差旅按富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差旅执行。
(六)执行年终绩效考核制,每月从月工资中扣除350元作为绩效工资,年终按照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后一次性发放。
(七)试用期满后,正式招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县机关事务局停止为其缴纳以上“五险”。
来源:https://www.ynfn.gov.cn/ywdt/tzgg/content_50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