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江县2012年选调律师、公证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和有关规定,为做好2012年德江县公开选调律师、公证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组织
为做好此次律师、公证工作人员的面试组织工作,成立以组织部、县纪委、人社局及相关招考单位领导组成的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招考的各项组织和筹备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2年11月3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 待定(电话临时通知)。
面试考场设置:设面试考场1个,候考室1个。
三、面试组组成
面试设主考官1人、考官2人;计分员、计时员和监督员各1人。
四、面试工作步骤
招考面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具体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一)开考前准备。
1.上午8:30前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候考室,按报考岗位进行分组。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交由纪检人员集中保管。考生提前15分钟到候考室,面试开始后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2.候考室工作人员组织考生进行分组抽签,确定各组考生面试的先后顺序,宣布考场规定。
3.上午8∶40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并召集面试组成员到确定的面试室就位。凡参加面试的工作人员在开考前必须将通讯工具交由面试监督人员集中保管。
4.上午8∶45主考官向考官及监督员、计分员、计时员宣读面试规则,组织工作人员熟悉评分办法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与本组监督员一道查验试卷密封条,确定完整无损后向考生展示面试题密封袋的密封情况,再进行拆封。
(二)面试程序。
1.上午9∶00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并请工作人员从候考室按抽签顺序引导考生入场。
2.考生进入面试室后,监督员查验考生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并安排考生入座。为了确保考官评分的公正,监督员不得将考生姓名以及其他信息泄露给考官,考生本人也不得现场报告姓名。
3.主考官提问,并告知答题时间掌握在15分钟以内。
4.考生回答问题。
5.考生答完全部试题后,请考生到考场门外等候,听取面试得分。
6.考官根据考生回答的情况评分,并在评分表上签名。
7.计分员从考官手中收取评分表,并在计分表上进行计分,累计后除以3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按照60%折合,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8.第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引导下一名考生入场并宣布上一位考生的得分情况。
9.监督员须监督整个面试答题、评分、计分和成绩汇总情况。
10.评分表、计分表和汇总表不能有任何涂改,如属笔误,必须经主考官、考官、监督员、计分员签名确认。
(三)成绩汇总和资料封装。
1.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计分员应将考生的计分表、评分表依次装订在一起。
2.面试组任务完成后,计分员填写成绩汇总表,考官须将面试题及剩余的面试评分表交回招考办。
3.主考官、监督员、计分员对汇总表进行审核签名后,分别送县纪委、人社部门备案。计分员负责将汇总表和已经装订好的考生面试计分表、评分表装袋密封,同时将面试题、剩余表格装入另一装密封,全体面试组成员分别在上述两个密封袋的密封条上签名。
五、面试巡考与监督
由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促检查考点面试组织管理情况,协调处理面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纪委对面试全程监督。
六、面试工作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官以及工作人员一律凭工作标志牌参与面试,并将工作标志牌佩戴在胸前的显著位置。
(二)为确保面试的保密性和公正性,面试期间对考生、考官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全程封闭管理”,所有考官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面试规则操作。
(三)面试要严格按照试题规定的时间、要求和评分标准执行,面试过程要紧凑。面试过程中如遇到问题,由主考官和监督员2人同时在场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请示招考领导小组。
(四)全体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参与招考工作的人员如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严格按面试程序组织实施,防止出现组织混乱、泄露考题、不公等情况的发生。
德江县2012年公开选调律师、公证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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