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招聘编外人员2名。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热爱医务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应聘岗位的身体素质和技能;
4.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吃苦耐劳精神。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行政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备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三、报名事项
(一)时间:2024年12月9日—12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二)地点:华宁县妇幼保健院三楼办公室(宁州公园西北门对面,宁州街道宁陶路14号裙楼3楼312室)
(三)报名者需提交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有关材料、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证件照1张(背面写上名字)。所有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本人,收取A4纸复印件一份,并如实填写《华宁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面试考核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择优录用。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综合能力40分,专业知识应用6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面试时间待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时间待通知。
七、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单位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
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单位试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试用资格。新进入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实行定额工资。
九、聘用、薪资待遇
(一)试用期满,经院科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劳动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聘用期工资待遇按照《华宁县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二)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积金。
(三)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十、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三)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华宁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77—5018743(华宁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17787708716(华宁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
华宁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12月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PYK9Bb44S8TBzOGLoSmM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