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能严格遵守单位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自觉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组织纪律观念强。
(三)好学上进,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作风扎实;服从工作安排,维护团队合力。
(四)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招聘1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45周岁,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熟悉办公软件,吃苦耐劳,做事主动。
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需持有《就业创业证》且登记失业时间满1年以上;
2.离校一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时间满6个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17日,12月17日下午16:00截止,逾期不候(联系电话:0875-7130105)。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填写个人简历,简历中要包含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工作履历等要素;报名地点: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昌宁县右甸北路8号)。
(三)资格审查:2024年12月17日下午16:00以后,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当天电话通知进入面试面谈人员。
(四)面试面谈:2024年12月19日10:00,收到面试面谈通知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在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会议室进行面试面谈,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公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4日,公示期间如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入职手续:2025年1月2日,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薪资待遇
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情况面试面谈时告知。
报名请扫描二维码下载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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