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三坝纳西族乡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祥和三坝公众号 阅读:97 次 日期:2024-11-26 09: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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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坝纳西族乡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迪庆州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迪人社发〔2022〕6号)、《香格里拉市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香人社发〔2024〕165号)等相关政策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持续做好我乡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向全乡广大群众发布三坝纳西族乡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选聘公告。

一、岗位开发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村级管理”的原则,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情况下,各村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人、动态管理、总量控制”的原则,充分考虑我乡户籍、16周岁以上、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下同)需求和村、组社会公共服务需要,科学确定乡村公益性岗位数量和类别。一是按照“每1000人劳动力基数安置1人,最多不超过10人”的原则,在我乡组建人社协理员队伍。二是按照每个行政村安置1名交通劝导员的原则,在我乡组建交通劝导员队伍。三是根据我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需要,结合实际,开发安置乡村保洁员、道路维护员、乡村管水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乡村公共卫生防疫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从事其他社会公共服务人员岗位。

二、安置名额及资格条件

(一)安置名额

三坝纳西族乡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525名,其中: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管水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乡村公共卫生防疫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共计508名,人社协理员10名,交通劝导员7名。各村名额如下:

东坝一村: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87名,其中:人社协理员2名,交通劝导员1名,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管水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乡村公共卫生防疫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84名。

东坝二村: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76名,其中:人社协理员1名,交通劝导员1名,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管水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乡村公共卫生防疫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74名。

安南村: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70名,其中:人社协理员1名,交通劝导员1名,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管水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乡村公共卫生防疫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68名。

白地村: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98名,其中:人社协理员2名,交通劝导员1名,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管水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乡村公共卫生防疫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95名。

瓦刷村: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45名,其中:人社协理员1名,交通劝导员1名,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管水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乡村公共卫生防疫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43名。

哈巴村: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101名,其中:人社协理员2名,交通劝导员1名,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管水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乡村公共卫生防疫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98名。

江边村: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48名,其中:人社协理员1名,交通劝导员1名,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管水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乡村公共卫生防疫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46名。

(二)安置条件

优先保障“无法离乡、无业可扶、边缘易致贫”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易地搬迁户、监测对象家庭至少“一户一就业”“过渡期”脱贫家庭完成职业教育未就业“两后生”,以及享受“雨露计划”毕业生。每户最多安置一人为乡村公益性岗位。

1.交通劝导员、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管水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乡村公共卫生防疫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本乡内、16周岁以上、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且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50周岁以上大龄劳动力。

(2)需照顾完全丧失劳动力的重症(一、二级)残疾人而无法离乡的家庭劳动力。

(3)需照顾完全丧失劳动力的重病患者而无法离乡的家庭劳动力。

(4)有劳动能力但无法外出务工的残疾人。

(5)需照顾60周岁以上老人的家庭劳动力。

(6)需照顾幼儿园阶段及以下儿童的家庭劳动力。

(7)因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离乡的家庭劳动力。

2.人社协理员

优先安置16周岁以上、本乡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能掌握电脑、手机基本操作)的脱贫户、易地搬迁户和监测对象劳动力,以及符合条件2022年以来“过渡期”脱贫人口完成职业教育未就业“两后生”、享受“雨露计划”毕业生。

村“两委”工作人员(含大学生村官、村医)、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基层治理专干、基层就业见习员、生态护林员、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人员等已就业的劳动力,以及家庭成员中有国家公职人员的劳动力,不在安置人员范围内,即:已就业劳动力不得安置为公益性岗位,不得重复享受就业兜底政策(城镇公益性岗位、生态护林员等),国家公职人员家庭不得享受兜底政策。

三、服务时间及地点

(一)服务时间。安置时限为1年(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安置人员上岗后因外嫁、死亡等原因无法正常上岗的,由各村民委员会及时告知乡党群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并办理相关退出手续。

(二)服务地点。由各村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人社协理员岗位由乡一级统一管理。

四、岗位待遇

(一)岗位补贴。乡村保洁员每人每月800元,交通劝导员每人每月1000元,人社协理员每人每月1500元。

(二)社会保险。安置人员参加和享受原有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若自愿参加其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所产生的社会保险费由安置人员自行承担;由乡人民政府为安置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五、招聘人员范围、程序及方式

招聘范围:

我乡户籍人口符合安置条件人员

选聘程序及方式:

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并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安置:

(一)由乡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发布乡村公益性岗位选聘公告。在确定范围内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

(二)各村村委会组织报名,收集申报人员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

(三)组、村、乡三级评议审核。

(四)组、村、乡三级评议审核后,将拟安置人员花名册报市人社局审核。

(五)市人社局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花名册反馈到乡人民政府,在乡、村两级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做好公示情况存档)

(六)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安置,并由乡人民政府签订劳务上岗协议,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七)由乡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八)建立相关基础台账。

六、岗位职责

(一)人社协理员。根据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安排部署,主要协助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养老保险待遇享受等人社领域相关信息的收集、监测、录入、统计等工作;动态核实更新本乡(镇) 劳动力年龄结构、就业能力、就业意愿、培训需求、就失业状况、具体就业信息等情况;配合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协助做好社会保险征缴核查等工作,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每月履职不少于8天,由乡级统一管理。

(二)交通劝导员。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派出所(交通 中队)的统筹安排下,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负责 村民小组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办理红白事村民户,开展交通安全“打招呼” ,交待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在农 村赶集日、学生寒暑假及周末放收假期间负责劝阻制止村民非法违法交通行为,对劝阻无效的及时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应用农村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手机 APP 客户端,每日须登录一次, 每人每月须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数不少于四十条,并将劝导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等上传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安排, 配合完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三)乡村保洁员。主要协助做好本村公共区域卫生的保洁、清扫和管理,督促、监督农户对自家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保持院落周边洁净。每月开展工作不得少于8天。

(四)乡村道路维护员。主要协助做好本村道路日常维护和 管理,路面清扫、路肩整修及公路沿线各类堆积物清理等工作, 对因地震、暴雨、洪水、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损毁路段的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参与紧急抢修工作。每月开展工作不得少于8天。

(五)乡村管水员。主要协助对本村管辖的乡村水利工程浇灌、排涝、人畜安全饮水、河流、塘坝、水土保持的巡逻、检查、管理和看护工作,汛期负责对管辖河流、水库、坝塘、排水闸等防洪工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报告。每月开展工作不得少于8天。

(六)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主要协助做好本村治安信息收集、反馈,配合做好排查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搞好群防群治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协助做好本村房屋等建筑安全的摸排、预警 提醒和上报工作;协助做好区域内水库、池塘、山林等重点危险部位的安全巡查工作;协助做好本村水电、山洪、山火、地震、 泥石流等突发事件的预警和上报工作,协助参与应急处置,配合维护好村民生命财产安全。每月开展工作不得少于8天。

(七)乡村公共卫生防疫员。主要协助做好本村公共卫生防疫工作,做好防疫知识宣传、疫情排查统计、本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食用野生菌安全知识宣传等;及时上报野生菌中毒等事件, 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对突发的禽流感、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及时预警、报告,配合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每月开展工作不得少于8天。

(八)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主要协助做好村级阵地、文化场所(室)、乡村舞台、体育器械、路灯、公厕、垃圾箱、排水 渠等乡村公益设施管理。每月开展工作不得少于8天。

(九)从事其他社会公共服务人员。协助做好村级其他类社会公共服务的人员。如: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从事公共服务相关工作。每月开展工作不得少于8天。

七、岗位管理

(一)按照“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乡人民政府参照《香格里拉市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香人社发〔2022〕101号)、《香格里拉市人社协理员(暂行)管理办法》(香人社发〔2024〕64号)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乡、村两级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做好人员使用管理、监督考核、退出及递补等相关工作,对安置非“三类”人员、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规情形,及时纠正查处并清退违规在岗人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市人社局定期对我乡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人民政府进行清退,并解除劳务上岗协议:1.户口不属本乡本村;2.提供虚假材料或证件安排的;3.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由他人顶替上岗的;4.无故旷工超过部门或当地管理办法规定的天数或次数的;5.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或违反劳务上岗协议的;6.不履行劳务上岗协议中所约定岗位职责或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且经整改不到位的;7.其他不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三)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1.已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实现稳定就业的;2.服刑期内的;3.主动提出退出申请的;4.公益性岗位劳务上岗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凡有人员退出时,各村应及时报告乡党群服务中心,结清并停止发放其岗位补贴。

八、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6日

2.报名地点:各村村民委员会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及有关证明(残疾人需要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到所在村委会报名,根据所报岗位填写相应的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各村民委员会联系方式:

东坝一村-杨宏英 13988774610

东坝二村-和春香 15887069440

安南村-马钦华 18987965758

白地村-和晓洁 13208873197

瓦刷村-赵向英 15758462276

哈巴村-杨慧 13378876112

江边村-和智慧18487208365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三坝纳西族乡人民政府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87-8866089

三坝纳西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rjPvQCVC8RO4nXErlqB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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