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62号)的要求,经笔试、体能素质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方俊平等181人为人民警察(名册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公务员办公室反映。有关新警岗前培训的具体安排将在公示期满后公布。
公示时间:2012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共7天)
监督电话:0769-22836681,0769-22480009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东莞市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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