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昆明市宜良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昆明教育人才网 阅读:22 次 日期:2024-09-14 17: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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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宜良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云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属于以下情况的人员:

(一)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具有宜良县户籍并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三)居住在宜良县,并持有宜良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的县外户籍人员。

(四)驻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昆明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居住在宜良县辖区内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宜良县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昆明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县申请人相同。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申请人员,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及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见附件3)要求,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教育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能力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自2021年起,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报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30日18:00。

注:本次认定仅限满足条件的社会考生报名。

(二)报名方式

1.符合我县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注册登录系统,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后,点击“业务平台”—“教师资格认定”进行报名。

网报中申请人若有疑问可通过网报页面中“咨询服务”栏目查阅《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网报时间截止时,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请注意预留充足的填报时间。

2.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合格证明上科目相同。

3.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不大于200K,与教师资格证书及体检表的照片同版)。“全程网办”上传材料需为原件PDF或加盖公章复印件PDF文件。若同一位置有多个材料需上传的,请合并为单个PDF文件(5Mb内)上传。

网上报名系统已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中“常见问题”第4条)。

四、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安排

现场确认时间:

网报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6日8:30-11:30和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宜良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104室(宜良县匡山街雉山坡52号)。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应按顺序整理提交以下材料(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准备样式详见附件2):

(一)行政许可申请表

教师资格认定属于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须填写提交《行政许可申请表》(附件1)。

(二)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三)户口薄(户主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彩色白底,纸质相片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五)学历证明

(1)经报名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对于报名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纸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需提交纸质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云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2)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系统核验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供材料。。

自2021年起,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由所在学校按教育部统一要求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后申请参加免试认定,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须与该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该证书在有效期内只能申请参加认定一次。此类人员在我机构认定时需满足本公告第一条所规定的“认定对象”要求。

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资格确认时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的公章)。

(七)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的普通话测试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的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师资格的提供不低于二级甲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八)申请人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后,《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中“体检结论栏”须有“体检合格”结论,“体检医院意见栏”须有医院公章。体检报告仅限当次认定有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有关事项为:

1.《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下载后,粘贴本人一寸照片(纸质相片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版)自行到医院体检(云南省体检表及体检办法详见附件4)。

2.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如下:

ⅰ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ⅱ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ⅲ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3.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体检按照《云南省体检表及体检办法》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附件5执行。

备注:

(1)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此处所指的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必须手写签字和按手印)及相关证件图片必须确保清晰完整。

(3)汤池、草甸、阳宗户籍的需由阳宗海管委会教育体育局甄别后开具委托书,宜良县教育体育局认定机构方有权限认定。

六、资格认定

审核确认工作完成后,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申请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认定机构依据核查结果做出是否认定通过的结论,并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七、申请认定程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报→现场审核纸质材料、确认→无犯罪记录查询→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审核确认等程序,因错过时间,错选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人须如实签署“个人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可于相应网址下载。

(五)宜良县教体局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0871-63956812

阳宗海管委会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871-66257826

附件:1.行政许可申请表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3.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准备样式

4.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及体检办法

5.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

宜良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14日

附件1:行政许可申请表.docx

附件3:需提交的材料样式.pdf.pdf

附件4: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及体检要求.doc.doc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附件5: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pdf.pdf

来源:http://www.kmjyrc.com/cms/document/1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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