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红河州红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招聘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公告
来源:红河人才网 阅读:371 次 日期:2024-07-26 11: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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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社会公开招聘

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公告

根据《红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社会公开招聘公告》,现已完成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成绩及体检、政审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的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政审环节名单。体检和政审工作同步进行、体检、政审其中一项不符合录用标准情形的不得作为拟录用人选,按照顺序进行递补。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

(一)体检标准

1.体检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时间:2024年7月30日早上8:00。

3.体检地址:红河县人民医院二楼体检科统一进行体检

(红河州红河县迤萨镇松花街4号)。

(二)时间安排

体检报告提交时间:请将体检报告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至红河县后勤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三)有关事项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政审

(一)考生于7月31日前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考生为中共党员的,于7月31日前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材料。

四、递补

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弃权(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自愿放弃岗位承诺书)或体检、政审、公示等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符合条件候选人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顺延递补。

五、相关要求

(一)拟录用人员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用资格。

(二)拟录用人员应按公告要求提供资料,不按公告规定时限及时提供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其他

本公告公示期:2024年7月26日-2024年7月28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以下地址或联系方式进行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873-3036304

地址:红河县迤萨镇东兴街(全成宾馆和广福修理厂中间)红河县后勤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红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社会公开招聘公告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

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7月25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4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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