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德宏州德钦县人民医院自主招录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德钦县人民医院公众号 阅读:405 次 日期:2024-05-22 15: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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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德钦县人民医院自主招录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德钦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就2024年德钦县人民医院自主招录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考生诚信承诺书》。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打印的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2024年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应在2024年8月底前提供学历学位相关证书,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以上材料原件的,需提交相关材料取得承诺书,并按照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原件审核,无法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生源或户籍要求有限定的,以户籍认定为准,需提交考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日,生源地为迪庆的2024年毕业生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资格复审前。5、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医师资格证等)应在2024年8月底前提供,相关证书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以上材料原件的,需提交相关材料取得承诺书,并按照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原件审核,无法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不能提供以上证件或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体检资格。

(二)民族、性别、年龄等信息以户口簿和身份证为准,人社等部门不受理关于户口簿或身份证登记的民族、年龄准确性的反映或咨询。

(三)复审过程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参加,若因特殊原因,考生本人无法参加,需委托他人进行的,要求备齐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并提交以下委托材料:1、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委托人亲笔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复印件,同时提交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的照片)。

(四)纪律要求:1、招聘过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要求执行。2、复审过程中无关人员不得到场,在复审中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自觉维护好秩序,以保证复审的顺利进行;如有无关人员到复审现场的,视为扰乱考试秩序及干扰考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3、复审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扰乱秩序、不服从安排以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考试资格或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并列入黑名单。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24日(9:0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德钦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一号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若有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人员请于5月22日下午17:30前向德钦县人民医院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否则以违纪处理。

(四)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应当始终保持通信畅通,若有变动请及时与德钦县人民医院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87-8413251。

三、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u_7hjHwt9YDyb3QFVC2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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