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黔东南州天柱县总工会招聘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实施方案
来源:天柱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1335 次 日期:2024-04-11 15: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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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总工会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能力过硬、素质优良、心系职工的工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根据贵州省总工会、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工总字〔2017〕31号)和《黔东南州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黔东南总工发〔2019〕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天柱县总工会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性质

基层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听从指挥,服从组织分配,热爱工会工作。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4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须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5.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会社会工作者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天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tianzhu.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报考者应密切关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委托其他人报名的,须出具本人亲笔签名和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并对委托人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负责。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天柱县总工会六楼办公室(凤城街道清江路)。

3.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身份证原件及其正反面复印件三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三张;《天柱县总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可在报名时索取)一式三份;岗位要求有工会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工会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要求:报名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字迹清楚,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对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接收报名材料并给予报名登记,同时现场收取报名费100元。

(三)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1.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09:00-12:00。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进行面试。如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3的,参加笔试者均进入面试环节。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事项通过天柱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天柱县总工会确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到县总工会六楼办公室领取。

3.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本岗位综合成绩及《实施方案》要求,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8)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天柱县总工会行文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为编外社会化用工方式。工资待遇按照同岗同酬原则,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核定。

五、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应及时关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本次招聘有关程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天柱县总工会,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天柱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7522532(天柱县总工会)

附件:1.天柱县总工会2024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职位与名额一览表.xls

2.天柱县总工会2024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表.doc

天柱县总工会

2024年4月10日

来源:https://www.tianzhu.gov.cn/xwzx/tzgg/202404/t20240411_84192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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