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贵港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于2018年1月成立,是共青团贵港市委员会管理的相当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全市青少年提供活动场所,组织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组织、协调、管理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工作等。根据工作需要,现需招募见习人员1名。
一、招募岗位及名额
二、招募条件
(一)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四)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五)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服从工作安排,能独立开展工作;
(六)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6月13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同意就业见习证明及学生证,如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一并提供(请扫描或拍照发至报名电子邮箱,面试时带原件核验);
2.填写《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三)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将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gg4558832@163.com,材料名称统一以“所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形式标注。
(四)办公地址:贵港市市行政中心A区528室。
(五)咨询电话:庾琳,0775—4563177(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可电话咨询)。
四、招募程序
(一)面试。经审核后,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确定见习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贵港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见习期限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12个月。
(二)见习待遇:政府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340元/月;见习期满6个月的就业见习人员,第7个月起,单位部分发放的见习补贴从340元提高至600元。为见习人员购买不低于15元/月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六、其他
见习人员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到所在部门上岗见习,见习期满后,本单位将结合见习人员考勤、见习期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出具《贵港市就业见习鉴定表》。
附件: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贵港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2024年3月19日
来源:https://gg.gxrc.com/Article/info/ce8e191d-7740-4bf8-a45a-1dab2111bc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