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精神,对2012年秋季萧山区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本区的人员。
2.2011年下半年起参加全国统考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二、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2012年10月24日8时~10月26日22时,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照片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背景为浅蓝色。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
2.现场确认。2012年10月28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下午1点至4点),申请人随带以下材料前往萧山区教师进修学校办理初审: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
2.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研究生学历,需同时随带本科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提交注册信息后,重新登录打印出已有个人信息的4张A4纸表格,然后复印到一张A3纸上,注意复印顺序:A3纸对折后,第一页为封面,第二页为填表说明,第三页为个人信息,底页为认定机构填写的内容)。网络报名时上传的相同照片两张粘贴在申请表内,另一张用固体胶粘贴在其中一张申请表封面的左上角。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见附件一,公办教师由工作单位填写并盖章,人事代理在萧山区的人员由萧山区人事代理中心盖章,其他申请者由户籍所在地镇或街道填写,并加盖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注意:加盖的印章为行政章,非党委印章)。
5.体检表一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见附件二,申请其他层次教师资格见附近三,粘贴与网上上传相一致的照片,填写好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五项内容)。
6.《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户籍在外区,人事代理在萧山区人事局的申请人提供,户籍在萧山区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
3.受理阶段。2012年11月6日,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前往萧山区教师进修学校进行材料复审并正式受理。
特别提醒:
1.申请人提供的复印件或证明均用A4纸;
2.申领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资格初审及材料受理方法同上。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若申请人在10月2日至10月9日已完成网上申报,由于《考试合格证明》原件问题未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可再次进行确认和受理,不必网上重复申报。
4.申领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资格国考人员的补报名时间请关注杭州教育城域网通告(网址:http://www.hzedu.net)。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孔老师(82652102)
萧山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2012年浙江省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2012年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2012年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doc》来源于萧山教育网,最近更新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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