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普洱市宁洱县征兵公告
来源:宁洱发布公众号 阅读:1863 次 日期:2024-01-12 09: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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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县2024年征兵公告

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

宁洱县2024年征兵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一)男兵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18时;下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二)女兵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18时;下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须进行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2.年龄条件(1)初中生:年龄18至20周岁(2002.1.1-2004.12.31);(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毕业生、高校新生、在校生18至22周岁(2002.1.1-2006.12.31);(3)普通全日制毕业班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8至24周岁(2000.1.1-2006.12.31);(4)研究生: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6周岁(1998.1.1-2006.12.31)。

3.体检基本条件(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2)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体质指数(BMI)等于:体重(千克)/身高(米)²。(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说明】: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半年以上,无并发症,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其他身体标准条件,应征青年可以登录“全国征兵网”首页查阅《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了解详细内容。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在报名结束前,有应征意向的适龄青年应在户籍地报名并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登记表》,大学生同步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初检初考。应征青年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学历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乡(镇)武装部参加初检初审。

3.体格检查。上下半年体格检查时间分别于2月上旬、8月上旬开始,应征青年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县征兵办公室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4.政治考核。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开展政治考核工作,体检合格者,将由县征兵办公室通知应征青年所属乡(镇)武装部,安排走访调查。

5.役前教育。县征兵办公室将组织预定新兵进行为期1周以上的役前教育。以思想教育为主、军事训练为辅,并同步开展体格抽查复查工作。

6.审定新兵。县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考和役前教育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衡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召开定兵会议,确定新兵对象。

7.公开公示。定兵名单将在县、乡(镇)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8.批准入伍。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等待交接起运,统一送至部队服役。

四、优待政策

(一)参军入伍优惠政策大学生入伍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优先征集: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等政策。

◆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研究生考试政策:大学生士兵(不含往届)退役后3年内(在校生和新生在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从2021年起,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高职(专科)升学: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毕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公务员、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0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普洱军分区动员处《关于印发<普洱市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每年部分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同时也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发展平台

◆选取军士: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军士;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首次选取军士,在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报考军校:专科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两年。

◆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兵参加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士兵提干: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等。

◆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的;(4)烈士子女。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二)参军入伍经济待遇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云南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标准执行(2023年宁洱县义务兵优抚金标准为12271.50元);

2.大学生入伍奖励金。根据各级2023年度大学生入伍奖励金政策规定,省级各类高校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金为本科8000元/人、专科6000元/人,市级各类高校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金为10000元/人,县级各类高校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金为全日制本科10000元/人、专科5000元/人,县级进疆进藏二次入伍奖励金为2000元/人(参考2023年发放标准,具体数额以实际发放为准);

3.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4.义务兵津贴。按现行标准,第一年每月津贴费为110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费为1200元(参考2023年发放标准,数额以部队实际发放为准);

5.宁洱籍现役军人荣誉立功后,按照以下标准予以奖励:(1)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15000元;(2)被战区和各兵种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10000元;(3)荣立一等功的,奖励6000元;(4)荣立二等功的奖励3000元;(5)荣立三等功的奖励1000元。

五、报名咨询

微信关注并进入“云南征兵”公众号,点击右下方“我要当兵”,或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

宁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各乡(镇)武装部征兵联系方式及报名方式如下:

1.宁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

潘参谋:0879-2853210、18108875509

2.各乡(镇)武装部联系方式:

六、廉洁征兵有关规定

(一)征接兵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1.不准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条件、抬高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2.不准索贿受贿、收受钱物,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违规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

3.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不得为应征青年打招呼说情,或者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

4.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填写虚假信息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论。

5.不准将政治考核表交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

6.不准私自定兵,或者擅自更改公示内容、缩短公示时间;不得按亲疏分兵;对落选人员询问申诉不得简单粗暴回应。

(二)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自觉规范应征行为,做到:

1.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不托关系找门路为参军打招呼和请吃吃请。

2.不虚报应征信息,不隐瞒影响参军的病史、身体疾患和违纪违法行为。

3.不在网络论坛等发表涉军敏感信息、传播涉军小道消息或不实信息。

4.遇有任何人以征兵名义索贿受贿,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发现他人有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违反廉洁征兵规定的,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兵役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5.发现应征青年和家长有主动行贿、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泄漏涉军敏感信息或发表不实言论的,将取消青年入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廉洁征兵监督员应积极履行群众监督职责,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问题。

(四)征接兵人员发生问题,现役和文职人员由兵役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查处,地方人员移交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新兵和家长发生问题,按照规定追究责任,行贿受贿一起查。

县征兵办公室廉洁征兵举报电话:2853210

宁洱县征兵办公室

2024年1月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LHQoTbcGIHkDVVvsdJy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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