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充考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来源: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阅读:574 次 日期:2023-12-01 13: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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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考点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办人事便函〔2023〕49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规〔2022〕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原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原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

(三)2023年报考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类别的人员通过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报考其执业范围内的相关专业时,保留2023年通过科目成绩进行滚动管理,两年内通过四个科目的为考试合格,予以发放2024年报考专业的资格证书。

二、报名管理

(一)网上报名

2023年12月1-14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须按照报名须知,如实准确地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在填报工作单位名称时务必规范填写单位全称(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不填写具体的科室(部门)。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须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照片格式为jpg,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非军人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符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规〔2022〕3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对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300号)规定的省定合格标准适用范围和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须勾选“基层卫生”栏目。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但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将获得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报名点须严格审核,不符合基层卫生中级政策条件的考生不得勾选“基层卫生”栏目。不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一律不予确认基层卫生中级职称资格。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各报名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023年12月2-15日(节假日除外)期间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在完成网上预报名后,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注: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地点: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卫健局、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卫校附属医院)报名点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考生现场确认工作,其余市直属卫生单位的考生由市考点办进行确认。请各考生按所属辖区(单位)正确选择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

上年度历史报考同专业同级别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不实行自动确认。

南充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信息表

报名点 地址 咨询电话 确认对象
顺庆区卫健局 顺庆区政府2号楼2-12办公室 (顺庆区果城路13号 ) 0817-2243377 顺庆辖区考生
高坪区卫健局 高坪区卫生健康局3-2政工人事股 (高坪区祥和街康乐巷34号) 0817-3360683 高坪辖区考生
嘉陵区卫健局 嘉陵区卫健局406办公室 (嘉陵区都尉路一段90号) 0817-3866039 嘉陵辖区考生
营山县卫健局 营山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和科教股 (营山县景阳路60号) 0817-8236673 营山辖区考生
蓬安县卫健局 蓬安县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股410办公室 (蓬安县相如镇相如大道234号) 0817-8631719 蓬安辖区考生
仪陇县卫健局 仪陇县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股 (仪陇县新政镇望云路4号) 0817-7231109 仪陇辖区考生
阆中市卫健局 阆中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阆中市七里新区府东路8号) 0817-6289236 阆中辖区考生
南部县卫健局 南部县卫生健康局3楼人事股办公室 (南部县振兴街140号) 0817-5521283 南部辖区考生
西充县卫健局 西充县卫生健康局4楼1号办公室 (西充县晋城镇东风西路386号) 0817—4719604 西充辖区考生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 0817-2332320 本单位考生
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人事科 (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55号) 18808173999 本单位考生
南充市中心医院 南充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高坪区星河东路99号) 0817-2222009 本单位考生
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 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人事科 (南充市顺庆区潆康北路107号) 0817-2725207 本单位考生
市考点办 南充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考务科 (南充市顺庆区和平东路和平巷15号) 0817-2758002 市直属单位考生

3.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1份(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考生如在打印申报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2)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工作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

5.各报名点要按照报名政策,认真审核考生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按照进度推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确认工作。在现场确认时,须向考生提供《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同时必须要求考生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

(三)网上缴费

考生在资格审核期间须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所有考生待考区审核通过后,须于2024年1月29日-2月8日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受理现场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9〕65号)相关规定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在2024年4月1-21日期间,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3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4月14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二)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3、14、20、21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五、成绩发布及资格证书发放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内在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

考点在收到纸质证书后会第一时间下发到各报名点。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各报名点指定地点领取资格证书。

南充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来源:https://www.nanchong.gov.cn/wsjkw/xwdt/tzgg/202311/t20231129_1904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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