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确保县城规划范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性规划顺利实施,依法维护城乡群众住房保障权益,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执法大队协勤岗位人员11名。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具有履行应聘岗位的能力。
(二)具有独山县籍户口、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0月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以后出生)。
二、应聘岗位工作内容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贵州省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条例,负责协助执行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用地和违法违章建设的管理、查处、制止和拆除工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5日—10月27日9:00—17:00。
(二)报名地点:独山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县财政局旁边原农机局办公楼三楼)。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考生持户口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相片(蓝底)3张。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同时进行。
四、考试方式、内容及时间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30%,面试占总成绩的70%)。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和《贵州省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三)面试内容:考本人的综合素质;
(四)笔试、面试时间待通知;
(五)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聘11名协勤人员计划招聘男性7人、女性4人。原则上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2:1比例才能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要求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其他原则上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待通知。
六、聘用及待遇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聘用到独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建综合执法大队协勤岗位工作,属临时聘用人员。
(二)工作报酬。按照独山县民兵应急分队(治安协勤)标准执行:
1、每人月岗位考核工资1300元(含基础工资、执勤补贴、伙食费、安全奖等);
2、按规定办理有关劳动保险每人每月516.8元,其中:单位支付375.24元,个人141.66元)。
3、增加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县财政解决。
七、纪律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工作在县监察局监督下,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招聘,县有关部门协助参与招聘工作。
八、本简章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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