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名县发改委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本县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上述对象不含政法系统聘任制书记员。
二、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履职记录;
2、具有普通高校经济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0年及以前取得公务员身份);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材料。所提供材料均须为原件,另提供一套复印件。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公开选调县发改委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管理(事业)栏下载)、贴一寸照片3张,并交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5日-26日(上午9至11点,下午3至6点)。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207室)。
(二)考试
考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2012年10月30日。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县发改委负责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根据选调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并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的,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发改委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四)公示与调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管理(事业)栏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不符合选调条件的,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发改委确定递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政策咨询
县人社局负责回答此次选调政策咨询。
选调政策咨询电话:89196066、84108582。
五、招聘工作监督
此次选调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县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此次选调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六、选调工作举报
县人社局接受此次选调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传真:89196005、84108591。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报名表.doc》来源于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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