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鄄城县招聘县直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简章》的规定,报考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的331号考生杨超和351号考生袁一方放弃2012年鄄城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资格,决定递补186号考生刘家召和261号考生谭效京进入体检考核范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2418366 2995769
鄄城县招聘县直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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