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黔南州都匀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都匀市人民政府网 阅读:2037 次 日期:2023-04-05 09: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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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优化人才结构,满足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都匀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都匀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

都匀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都匀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具体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5、能安心在所报考职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报考职位所需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9、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职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职位。

10、限本市户籍(生源)职位,限2023年4月9日及以前取得本市户籍或原为本市户籍将户口迁至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所在地的人员报考。

11、定向招聘“乡村医生”的职位,限截至2023年4月9日在都匀市辖区内乡村医生职位连续服务满5年及以上且仍然在岗的乡村医生报考。

12、具备相应资格证。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报考教师职位的,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须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即报考小学职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职位须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高中职位须取得高级中学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中职职位须取得中职或高级中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2023届应届生需在提供毕业证书审核时,同步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医疗卫生职位且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13、招聘职位有具体专业要求的,必须专业相符,且具有与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专业目录见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qiannan.gov.cn)“事业单位招聘遴选”栏目《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2018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8年报考公务员,2019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8年)。

3、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4、都匀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5、截止2023年4月9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或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截至2023年4月9日服务期未满的在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6、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9、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11、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由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通过“都匀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duyun.gov.cn)向社会公布。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2日17:00期间进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qiannan.gov.cn),点击黔南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根据职位专业(专业目录见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遴选”栏目《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参考)目录》)等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黔南州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按钮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提交报名审核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笔试前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3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qiannan.gov.cn),点击黔南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4月12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2023年4月12日17:00至4月13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都匀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职位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报考人员并向考务机构提出申请,经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资格初审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考务机构修改。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4日17:00期间访问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试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岗位调整。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28日9:00至5月6日17:00访问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加分

1、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2分,其中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在都匀市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符合以下条件的加分:

①服役满部队规定年限退役加3分;

②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加2分;

③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奖励加1分。

加分=少数民族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加分总值最高不超过5分。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2、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环节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1)少数民族加分审查

少数民族加分拟采取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的方式进行确认,符合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报考人员不需要填写加分申请。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需要报考人员填写《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①《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件);

②都匀市征兵办出具的入伍地证明材料或入伍通知书(必须件);

③《退伍证》(必须件);

④部队颁发的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证书(申请对应加分项时必须提供);

⑤部队颁发的优秀士兵证书(申请对应加分项时必须提供)。

报考人员需在2023年4月16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都匀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发送的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可识别。申请加分报考人员需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确定加分申请材料发送成功。如报考单位未收到申请材料或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无法识别的,不予加分。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类别根据招聘职位工作实际情况分为综合类、教师类、医疗卫生类三个类别。

综合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教师类职位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医疗卫生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科目考试,只考一科,总分为150分。笔试考生根据所报职位对应的“考试类别”使用相对应的题本和答题卡。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请参加考试的考生认真阅读试题本的相关说明。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并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方式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审核条件等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以最终发布的通知要求为准。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三)资格复审内容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

6、退役士兵须提供有效证明原件(所需材料按加分审查材料提供)及复印件;

7、“都匀市辖区内乡村医生职位连续服务满5年及以上且仍然在岗的乡村医生”须提供经都匀市卫生健康局确认连续服务满5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相关证明原件;

8、报考教师职位的需提供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医疗卫生职位且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考务机构及资格复审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在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复审递补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4)。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5年内不得参加都匀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情况由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过程,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考聘用资格,若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专业技术职位原则上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笔试成绩、笔试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面试后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九、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省,州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

2、符合本简章第三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聘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招聘单位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聘用人员在都匀市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乡镇新聘用人员在都匀市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duyun.gov.cn/)”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8223164

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任免考核调配考录科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8234166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都匀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68名).xlsx

附件2 黔南州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 黔南州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4 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来源:https://www.duyun.gov.cn/xwzx/tzgg/202304/t20230404_78887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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