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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单位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第三号)
来源:昭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4777 次 日期:2012-10-16 14: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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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2012年10月13日的笔试考试,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10月15日公布了各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单位2012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第一号)》精神,现将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单位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资格复审以及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查分时间

选调人员对笔试成绩如有疑问请于2012年10月16日17时前到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申请查分(联系电话:0870—2125983)。

二、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经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此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划定70分为笔试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报考者不能进入面试,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选调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笔试总成绩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2、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排在招考计划数3倍的范围内)。

拟进入面试的选调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或考生信息复审时资格不符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选调人数不足3:1的,不再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往下递补。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岗位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面试。

拟进入面试的选调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由本人向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提交放弃面试的书面申请。

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的选调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在公布面试时间的前两天将放弃面试的原因书面提交昭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面试

1、面试前考生信息的复审,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的相应证件和岗位所需的证明性材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再次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选调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信息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户口簿、公务员登记表(可用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性材料。考生信息复审要求必须由本人持相应原件进行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为2012年10月17日下午14:30—17:30,地点为昭通市就业局六楼会议室。

2、参照《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国家机关面试考官资格管理暂行细则》的规定以及《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面试由昭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组织,抽调相关人员7人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面试时间为2012年10月19日,考生请于2012年10月18日18:00以后登陆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工作网(网址:www.ztrs.gov.cn)查询面试日程安排。

各位考生在面试时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或者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方能进入面试候考室。

3、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招考文件精神,面试的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无论其是否等额面试的岗位,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察。

4、选调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选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合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选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成绩×60% +面试成绩×40%

所有选调人员的综合成绩一律保留到小数点后的第3位,从第四位起4舍5入。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如果综合成绩并列,则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一致,再看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胜出。

附件一:《2012年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二:《2012年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须知

附件三:《2012年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候考室管理规定》

附件四:《2012年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纪律要求》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2012年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单位

公开选调公务员候考室管理规定

1.考生及候考室工作人员集中在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2.考生候考期间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候考室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准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准在候考室内喧哗吵闹。

3.考生抽签编号、报考岗位、岗位代码等信息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在考生面试前必须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

4.引导传唤员在与候考室工作人员办理有关交接时不得打听未面试考生的任何信息。

5.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准返回候考室,不准在候考室附近停留议论,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其他应试者泄露试题。

6.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012年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单位

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纪律要求

1.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本考场第一位考生面试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面试人员进入候考室后必须将与面试有关的辅导资料和通信工具(通信工具应处于关闭状态)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放入指定的地点统一保管。不得将与面试有关的辅导资料和通信工具带在身上,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选调资格。

3.面试人员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4.面试人员在候考室和考后休息室应遵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考生不准在面试考场内吸烟。

5.面试人员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候考室工作人员的安排,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6.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考场只准报本人抽签编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对违反本条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7.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准带走草稿纸以及与面试有关的任何资料。

8.请考生在整个面试过程中注意自己所在场所的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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