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来宾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划定的2023年选调生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经资格审查确定王桂阳等47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考生如需在规定时间之外送达材料的,请提前与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约定时间(联系电话:0772—427896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来宾市兴宾区人民路1号市行政中心大楼6楼西前608室。
面试资格审查阶段(3月23日前)已持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到资格审查现场核验合格的考生,不再重复进行现场核验,可在3月31日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到资格复审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阶段(3月23日前)未持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到资格审查现场核验合格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则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验证);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
4.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5.广西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且须院系党组织、学校审核盖章);
6.经学校盖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如成绩单上未标注补考、重修科目情况,且报名登记表没有对成绩排名和是否挂科情况进行说明的,需学校或院系出具相关证明);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比如党员证明材料、参军入伍材料、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院系以上表彰奖励材料)等。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资格审查单位当场给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来宾高级中学(来宾市兴宾区桂中大道588号)。
(五)面试前取消的录用计划
因招考职位在报名阶段没有达到开考比例、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等原因,决定取消选调生岗位三、岗位四的2名录用计划(详见附件2)。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4月1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来宾市委组织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 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单位、报考职位等可能泄露本人身份的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三)本公告发布以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
联系电话:0772—4278960。
附件1:来宾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来宾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前取消录用计划汇总表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来宾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2:来宾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前取消录用计划汇总表.xls
来源:http://lb.gxrc.com/Article/info/f7f4726a-2fb0-4792-a284-ef23c8739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