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体检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防城港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杨茜惠等30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29日、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3月31日上午8:00-12: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西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党委楼四楼公务员一科。
资格审查结束后,防城港市委组织部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3.经学校盖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如成绩单上未标注补考、重修科目情况,且报名表没有对成绩排名和是否挂科补考情况进行说明的,需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4.广西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表、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生成打印的报名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比如党员证明材料、参军入伍材料、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院系以上表彰奖励材料;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的考生,需提供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或院系以上表彰奖励材料)等。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防城港市高级中学(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龙山路高级中学东南门)。
(五)面试前取消的录用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或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较少等原因,决定减少防城港市选调生岗位三(职位代码为:4506239003)1名录用计划、防城港市选调生岗位八(职位代码为:4506239008)1名录用计划(详见附件2)。
(六)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3);
3.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4月1日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七)特别提醒
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防城港市委组织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 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我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将于4月1日当天以电话或者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联系电话通讯畅通。
请体检考生认真阅读《考生体检须知》(见附件4),于体检当天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张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缴纳体检费等工作。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集中的时间和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7:00。
体检集中地点: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二楼招聘大厅(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区金花茶大道560号)。
乘公交车线路:可乘坐3路公交车到市人社局下车。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防城港市委组织部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人选递补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五)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空腹参加体检,并在体检前阅读《考生体检须知》(附件4)。
2.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请考生在体检当天不要随身携带大件行李物品。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健康管理
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体检。考生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并向招录机关报备。
四、其他
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防城港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0770-2823766。
附件:1.防城港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防城港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前取消录用计划汇总表
3.考生面试须知
4.考生体检须知
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 :防城港市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xls
来源:https://fcg.gxrc.com/Article/info/93f8ace6-aded-4a1d-a3e2-94df93b4a1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