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丘市2012年度事业单位考录城镇退役士兵简章》规定,经查阅考生人事档案,结合考生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现对考生档案考核分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对补充提供立功受奖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认定属实的,给予档案成绩加分;对本人考核分数有异议或发现他人弄虚作假的,请及时反映,大胆举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新的证明材料。
举报电话:4292204 4396133
公示期:2012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
安 丘 市 民 政 局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 丘 市 监 察 局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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