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昆明厚致百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委托,全权负责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辅助人员公益性岗位不纳入正式编制,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
二、招聘计划
1、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
2、工作地点:昆明市气象路60号;
三、招聘条件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工作;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
4.法定劳动年龄内(18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并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昆明市城镇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云南省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昆明市城镇区域户籍,已办理失业登记且认定为昆明市就业困难人员(有效状态)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和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
3.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并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异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工资待遇
1、不低于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根据工作绩效可增调。享受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试用期二个月。
2、聘用期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五、应聘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31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
昆明市春城路289号国贸中心10号门写字楼一楼113室。
3、报名材料
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 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
(3)《云南省就业创业证》(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记录,且处于激活状态)。
六、聘用
1.聘用人员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工作,日常管理由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负责。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业务测试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根据岗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社会保险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2023年3月1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dym3bgdZftdkBRgAxTU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