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贵港人事人才网 阅读:637 次 日期:2023-03-16 1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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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3〕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贵港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全市共740岗位计划招聘109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初级专业技术的招聘岗位,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岁(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面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随军未就业家属、村“两委”干部的招聘岗位,年龄可以放宽到45岁(197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面向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岗位,年龄可以放宽到50岁(197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确定并在招聘计划表中予以明确;

2.直接考核招聘,须获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部分面向乡镇卫生院招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岗位。

3.免笔试招聘岗位

(1)部分岗位须获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

(2)部分面向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须获得大学本科以上或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3)部分面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招聘岗位,须获得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4.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或试用期未满人员;

7.贵港市所属事业单位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师聘用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户籍、年龄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0日。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外,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中师)、高中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为贵港市所属辖区或2023年3月20日前常住户籍为贵港市所属辖区。

(三)市直、县(市、区)单列定向招聘其辖区内随军未就业家属的岗位,必须符合《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9〕35号)的规定。即2023年3月20日前经批准已办理随军手续、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随军未就业家属。

(四)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在贵港市辖区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城市社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以及任期满5年的“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的人员。

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含)以上的户籍或生源地为贵港市所属辖区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脱贫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五)定向招聘村(含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岗位,仅限于所在县(市、区)且在岗的任期满3年的优秀村(含农村社区)“两委”定额干部报考。报名程序:本人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同意并出具报考证明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六)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岗位,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且户籍为贵港市所属辖区的人员报考。

(七)桂平市定向招聘生源地或户籍岗位,仅限于桂平市生源地或户籍人员报考。

(八)定向招聘少数民族乡生源地或户籍岗位,仅限于平南县马练瑶族乡、国安瑶族乡生源地或户籍的人员报考。

(九)定向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应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或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报考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十)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岗位,仅限于生源地或户籍岗位所在县(市、区)的人员报考。不得跨县(市、区)报考。

(十一)凡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已享受过定向招聘倾斜政策)或录(聘)用后解除人事关系的人员,不再具备报考定向招聘岗位资格。

(十二)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台湾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市各级政府直属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录全区统一网络平台报名。

三、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3月26日17:00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方式。登录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gxgg.gov.cn)或贵港人事人才网(gg.gxrc.com)链接“2023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系统”进入全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

2.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尤其是学历、专业、工作学习经历、家庭成员信息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的,资格审查单位应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自行举证(附件4)。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 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3)。

(三)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3月28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依据本公告和《计划表》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市直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人社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当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上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直接与《计划表》所列的电话联系。

3.查询资格审查情况。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应不定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情况,及时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有关事项。报名信息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但3月26日17:0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它职位。

4.特别提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3月29日17:00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10〕269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科50元,笔试考试两个科目,报考人员需缴费100元。报考人员(含免笔试岗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直接考核招聘岗位考生无需缴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3月29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办理流程详见《2023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费减免办理须知》(附件5)。减免申请未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3月29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需领取票据的报考人员:①报考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缴费工作5个工作日后;②报考免笔试岗位且无需退费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7日后,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电子票据发放服务平台下载非税电子票,网址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39/2419.html。

(五)开考比例

达不到开考比例需改报其它岗位时间:2023年4月7日8:30—17:00

1.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岗位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1:3开考比例,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2.其他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于2023年4月4日中午12:00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是否开考意见,〔县(市、区)先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不同意开考的,应给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在改报时间内进行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其他岗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于2023年4月7日17:00前完成,原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考生,改报成功后无需重新缴费。

(六)退费

符合以下条件考生之一的,报名结束一个月内按考生缴费帐号退还考试费:

1.不选择或不符合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

2.报考免笔试岗位,岗位报名人数未超过20人不须参加笔试的考生。

(七)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7日10:00。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从报名系统上下载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并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A4纸)自行打印,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笔试准考证照片必须与报名系统照片一致,自贴照片无效。

报考免笔试、考核招聘岗位的考生,必须于2023年4月7日17:00前将报名登记表下载留存,以备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时使用。

四、加分办法

(一)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

(二)报考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的人员,加分事项按《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9〕35号)规定执行,由贵港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核准提供,加分条件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3月20日。

加分分值累计计入笔试总成绩。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统一负责。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分值满分150分,笔试总分300分。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对应内容。

(二)笔试时间

2023年5月7日(星期日)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四类)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分四类,其中医疗卫生类分六小类)

(三)笔试地点及考试规则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请考生严格遵守。

笔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由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职位数情况,统一或分类划定笔试成绩(含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笔试有一个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2023年6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五)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3年7月上旬。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笔试后合格人员再减少,及笔试后岗位合格人员比例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是否开考意见〔县(市、区)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先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于2023年7月7日中午12:00时前报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体能测试

  报考平南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前组织实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标准》执行。具体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由主管部门另行公告。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资格审查

1.入围面试名单公布时间:2023年7月中上旬。

2.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中旬。

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含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2023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和毕业证。

(3)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含中师)、高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或证明生源地为贵港市的相应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是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没有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6)2023年普通高校、职业技校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3月26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报考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21-2022届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须提供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8)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9)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人员的岗位,须提供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手续,就业失业登记证。

(10)原在贵港市辖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其中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须提供县级党委组织部同意报考证明。

(11)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退役证件。

(12)定向招聘桂平市生源地或户籍岗位人员须提供户口簿或生源地为桂平市的有效证明。

(13)定向招聘少数民族岗位,须提供平南县马练瑶族乡、国安瑶族乡户口簿或生源地的有效证明。

(14)定向招聘村(含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岗位,须提供县级党委组织部同意报考证明。

(15)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岗位,须提供《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3.面试入围人选递补时间:2023年7月中旬。

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机关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时间:2023年7月中下旬。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gxgg.gov.cn)和贵港人事人才网(gg.gxrc.com)发布面试公告。

(四)面试的方式

除市体育学校招聘专业项目教练员岗位面试采用试教方式外,其他岗位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五)面试的组织实施

1.市直卫健系统、市体育学校专业项目教练员岗位以外的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市直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市体育学校专业项目教练员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同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同级组织人社部门进行指导监督。

2.各县(市、区)面试工作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4.面试考官的组成。每个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含主考官)。组织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由面试组织机关建立考官库,开考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主管部门组织的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组织人社部门组成,开考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招聘单位以外的考官人数不得少于4名。

5.面试考生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免笔试的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验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6.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能以任何形式将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及父母情况透漏给考官。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扣减3分;透露父母信息、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等信息,扣减5分。

7.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七、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笔试与面试合格成绩权重按5:5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加分分数)÷2。

八、考核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按照笔试、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和加分的合计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再次并列时,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仍然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

免笔试岗位人选确定。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再次并列时,按面试“综合分析能力”要素分高的确定人选;再次并列的,须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一)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二)体检

市直事业单位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到市本级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到市本级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也可以到所在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体检工作,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九、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疫情防控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十一、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二、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三、其他

(一)面试公告发布前,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二)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个人书面提出自愿放弃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考生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12月31日前,根据单位需要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核体检程序同上。

(四)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需参加本次统一笔试筛选。

(五)直接考核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岗位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2:1以上的岗位应采用专业测试(笔试)或面试(实操)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或技能)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根据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笔试)或面试(实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考核人选。具体方式和程序,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并在考核前另行公告。

(六)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十四、本公告由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计划表》

贵港市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4560560

桂平市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3325216

平南县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7861016,7867700

港北区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4558050

港南区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4591712

覃塘区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4861026

网上报名和缴费咨询电话:0775-4561336

监督电话:0775–4560910

附件:

1.2023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3.《广西壮族自治区 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4.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

5.2023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费减免办理须知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

来源:https://gg.gxrc.com/Article/info/773614ae-a58b-45dc-83f1-5a71e5570a0b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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