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简章
来源:广西人才网 阅读:1096 次 日期:2023-03-13 14: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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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简章

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高校和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9名,岗位条件详见《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查看报考说明(附件2),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招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提交报考申请。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3年3月6日9:00至3月15日18: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6日至3月17日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3月6日9:00至3月15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3月15日18:01至3月17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于2023年3月20日12:00前在网上缴纳报名费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除人才引进岗位外,其他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费。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费的,可于笔试前3日至发布拟聘用人员名单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

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根据所报岗位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于笔试一周后在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五、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成功报考引进人才职位的考生免笔试、免交报名费,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谈)环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广西人才网、南宁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六、面试(面谈)

(一)面试:除人才引进岗位外其他岗位考生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果在南宁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

(二)面谈:人才引进岗位考生参加面谈,面谈后根据综合评定情况,确定是否聘用。

面试(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广西人才网、南宁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七、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排名为先。

引进人才职位不评定综合成绩。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引进人才职位按照面谈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为1:1。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南宁海关组织开展考察工作,主要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综合成绩顺位递补。拟聘人选经公示后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宁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应对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1: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职位表.xlsx

附件2: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报考说明.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4: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docx

附件5: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docx

来源:https://sydw.gxrc.com/Sydw/ArticleDetail/64e4a5f9-5ada-4472-babb-cf94605d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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