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双版纳州征兵公告
来源:勐海先锋公众号 阅读:1602 次 日期:2022-12-29 10: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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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2023年征兵公告

2023年征兵报名已经开始,今年继续实行“一年两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法

男兵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

女兵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

适龄青年可以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县(市)人武部、乡(镇、街道、高校、农场)武装部报名应征。

二、征集对象

男青年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征集大学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毕业班学生),以及取得国家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和高级技工等级证书的毕业生。

女青年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女兵征集。

三、征集条件

男应征青年年龄条件: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应征青年年龄条件: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可参加下半年应征报名。

身体体检标准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征集政治条件按《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按学制将于当年六七月份毕业,且报名上半年3月份应征,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高校学生,报名时可以选择“毕业班生”,视同应届大学毕业生。

五、大学生入伍后发展路径

当前政策下,大学生入伍后主要有选改军士和选拔军官两种发展类型。

(一)选改军士

选改军士基本条件:具有中国国籍;自愿献身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高中(中职)毕业以上学历;具有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具备基本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前参加选改: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获得四等战功,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相应层级表彰的;担任班长职务的;取得与拟选改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中级技能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取得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再次入伍的。

(二)选拔军官

1.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基本条件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年度军事训练成绩均为良好以上;体检合格。

2.士兵考学。基本条件为: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是大学在校生、毕业生,或少数民族,年龄可放宽1岁);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年度军事训练成绩均为良好以上;体检合格。

3.保送入学。主要面向师级以下作战部队,基本条件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士以下军衔,服役满1年,不超过8年;任建制班班长1年以上,或为专业技术尖子且在本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年度军事训练成绩均为良好以上。其中,最近一次年度考核结果和个人年度军事训练成绩均应当为优秀;高中以上或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25岁,全日制本科不超过26周岁;在战备训练、教育管理和执行任务中表现突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或1二等功以上,或2次三等功表彰;体检合格。

六、廉洁征兵有关政策规定

(一)征接兵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1.不准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条件、抬高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2.不准索贿受贿、收受钱物,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违规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

3.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不得为应征青年打招呼说情,或者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

4.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填写虚假信息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论。

5.不准将政治考核表交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

6.不准私自定兵,或者擅自更改公示内容、缩短公示时间;不得按亲疏分兵;对落选人员询问申诉不得简单粗暴回应。

(二)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自觉规范应征行为,做到:

1.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不托关系找门路为参军打招呼和请吃吃请。

2.不虚报应征信息,不隐瞒影响参军的病史、身体疾患和违纪违法行为。

3.不在网络论坛等发表涉军敏感信息、传播涉军小道消息或不实信息。

4.遇有任何人以征兵名义索贿受贿,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发现他人有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违反廉洁征兵规定的,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兵役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5.发现应征青年和家长有主动行贿、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泄漏涉军敏感信息或发表不实言论的,将取消青年入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征兵咨询(监督)渠道

(一)咨询电话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0691-2194024

景洪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0691-2194064

勐海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0691-5122478

勐腊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0691-2194070

(二)监督电话

0691-2194033

(三)报名网站

http://www.gfbzb.gov.cn

更多详情请登录“全国征兵网”或关注“云南征兵”微信公众号查询。

幸福的西双版纳需要大家一起创造,西双版纳的国防动员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希望广大适龄青年积极响应号召,回到自己的家乡户籍地参军入伍,为家乡的国防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西双版纳州征兵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1JqJq3yvyOztUxLZWtVu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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