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来源:来宾人才网 阅读:1524 次 日期:2022-08-30 11: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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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办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编外聘用专业技能岗位人员。

(二)招聘人数:2人。

二、聘用范围和对象

生源地或常驻地为来宾的人员。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9日至2004年8月29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备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岗位资格条件见《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5日。

2.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来宾市绿源路329号九楼902室,联系电话:0772-4270867)。

(2)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需填报和提供的相关材料:按照所报岗位,填写《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网络报名方式:

在报名时间内上传《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到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邮箱(lbsrcb@163.com)。

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信息,所提交的材料应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二)资格审查

以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当日向报考者提出审查意见。以网络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的,招聘单位于报考者报名提交报名材料2个工作日内,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申请报考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于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能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要及时向报考者说明原因。

(三)考试、体检、考核

1.考试。

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22年9月8日前。

2.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应在来政人发〔2008〕31号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生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22年9月9日前。

3.考核。考核工作由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采取书面考核的形式进行。

考察时间:2022年9月13日前。

(四)履行聘用程序

1.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5日前。

2.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各用人单位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3.聘用期限为2年,执行试用期2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来宾市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有关文件执行。今后每聘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合格)的,次年的月工资标准为上一年度月工资标准基础上增加50元(最高不能超过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来宾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今后每聘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合格)的,次年的月工资标准为上一年度月工资标准基础上增加50元。聘用期内我办负责按规定缴纳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部分,个人应承担的部分从受聘人员工资代扣。享受带薪年休假,出差的差旅费参照来宾市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六、相关要求

(一)坚持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招聘纪律。应聘者在报名、体检、考核等环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聘用的人员,要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应聘者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上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772—4270867

联系人:卓少寒

附件1.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20220829.docx

附件2.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20220829.docx

来宾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来源:http://lb.gxrc.com/Article/info/3df3df56-0a89-4d3d-9578-5c4c2199ea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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