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2022年“特岗计划”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1号)和《省教育厅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2〕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招聘计划
2022年我县“特岗计划” 计划数为67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 60名,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地方“特岗计划” 7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具体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榕江县2022年特岗 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要符合“特岗计划” 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对原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地区的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充分予以满足,可根据需要提高村小、教学点的特岗 比例。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四)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体音美、外语、科学、劳动、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相应的资格,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学历条件
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
1.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 岗位。
2.高等师范专科学历和非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大专学历,只能报考小学、幼儿园 岗位。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特岗 ,通过特岗 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于上述“先上岗后考证”的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教师资格证书正在认定过程中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必须在办理签约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资格,不予录用。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1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体招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由州“特岗计划”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实际并参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设定(详见附件5),并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六)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 考试。
(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八)中央“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地方“特岗计划”面向黔东南州户籍(生源)招聘。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到岗任教的程序进行。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已经按照贵州省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招聘程序,结合实际研制招聘实施方案,并将我州特岗 实施方案公告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布。我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的招聘实施细则,公告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布。
我县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 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35.237.12/)”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名截止后(7月5日8:00以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2年特岗 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22年7月2日9:00至2022年7月4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我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我县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建立报考档案(聘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报州教育局。
1.资格审查时间段:2022年7月6日至7月9日(8:30—18:00)。
2.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我县教育行政部门在考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时到我县的资格审查点(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四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⑴⑵⑶⑸审原件,交复印件,⑷交原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地方“特岗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网页截图。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22年特岗 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其他相关材料: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需提供佐证材料。
(三)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笔试的考务工作由我县组织实施;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由州教育局统筹。
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进行汇总统计、审核,连同我县的考务工作安排于2022年7月9日前通过贵州电子政务外网(协同)报州教育局人事科。州教育局对参加笔试考试的准考证信息进行编排后填写《黔东南州2022年“特岗计划” 笔试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2)。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22年7月14日至7月17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22年7月18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4.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学科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类试题笔试。报考信息技术、科学学科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治类试题。考试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州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州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四)面试
面试的组织、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由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方式、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我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考生。
1.面试时间:2022年7月31日—8月1日,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保持通信畅通,掌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
2.面试要求:按我县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五)体检及公示
1.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我县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面试结束,州教育局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后,我县及时发布通知,告知考生。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也存在并列的,由我县再次进行面试,以最终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我县教育科技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本辖区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也存在并列的,由我县再次进行面试,以最终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结束后,我县要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平台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线上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由州教育局公布聘用人员名单,我县办理选岗和聘用等相关手续。
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按“特岗计划”县份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以县为单位,按报考者所报县、学段、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可在报考本县相应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如果在本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序递补还未完成录取指标,可从全州同学段同学科愿意调剂到本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完成所需指标数,按照愿意调剂到本县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
选岗原则由聘用人员在我县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我县公布的学校中进行优先选岗,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的,由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
2.签订聘用合同: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22年8月15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我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在2022年9月1日开学前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我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汇总审核后的《榕江县2022年特岗 工作统计表》(详见附件3)盖章后扫描版、电子版通过贵州电子政务外网(协同)报州教育局人事科汇总。报到时间具体由我县确定并通知聘用人员。
五、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一管理。聘用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由同级财政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县教育科技局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等工作。各招聘校(园)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榕江县人民政府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办理接转手续时,我县不再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我县将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六、组织保障
为加强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成立榕江县“特岗计划”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黄国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姚敦明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胡廷超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余光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韦茶明县委编办主任
陈培丹县财政局局长
龙泰安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罗平涛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组监察组组长
廖明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维县财政局副局长
严枝崇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陆小松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石开进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吴光恒县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肖成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主任
杨俊文县委编办域名中心主任
李勇进 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负责人
苟建贵县教育科技局教师培训中心主任
杨 辉 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股长
吴永耀 县教育科技局计财股股长
雷永辉县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
各招聘学校校(园)长
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科技局,负责招聘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胡廷超办公室副主任:吴光恒
办公室成员:由县教育科技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榕江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在榕江县“特岗计划”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榕江县“特岗计划”招聘领导小组遵照《省教育厅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2〕60号)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逐步实施。具体招聘工作在榕江县2022年“特岗计划”招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招聘过程中如遇到重要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州特岗办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及招聘校要高度重视。我县教育主管部门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寻求支持。在试卷运输保存、资格审查、考务组织等方面与各相关单位通力合作。严格落实保密要求,确保招聘各项工作平安、稳定、有序进行。
(二)我县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严格落实线下入职审查和线上准入查询制度。
(三)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四)县教育科技局在特岗教师上岗任教前加强岗前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对三年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
县各特岗招聘校(园)于2022年10月1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2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五)县教育部门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县教育部门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七)县有关部门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监察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特岗教师待遇保障、服务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排查予以督促整改。
(八)特岗 的相关资讯将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和榕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我县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报我县教育行政部门电话咨询。
(九)咨询电话
黔东南州教育局:0855-8503442
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6627637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3638505950 18608515603
八、防控要求
根据贵州省、黔东南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加2022年榕江县“特岗计划”的考生,我县按照《黔东南州2022年“特岗计划” 疫情防控方案》(详见附件4)要求执行。
九、监督投诉
州教育局和县纪委、县监委第七派驻教育纪检组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州、县有关部门举报。
本细则由县教育科技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黔东南州2022年“特岗计划” 笔试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4.黔东南州2022年“特岗计划” 疫情防控方案.docx
文章来源:https://www.rongjiang.gov.cn/xwzx_5903512/gsgg_5903517/202206/t20220629_753340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