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我站血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充实站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满足血站工作需求,根据卫生系统及我站以往招考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经站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简化程序面向社会按招聘录用4名专业技术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二、招聘职位
见《毕节市中心血站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方式
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拟应聘职位所需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无偿献血事业;
3.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毕节市卫生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校生;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被开除、辞退公职未满5年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血站在毕节市政府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毕节市中心血站办公室
3.报名须提供资料
⑴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⑵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
⑷已婚人员持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统一时间和地点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每人交纳100元考务费,方可参加下一环节。
六、笔试
笔试成绩100分,折算为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40%,笔试内容为专业技术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不指定用书)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考试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考生不再进行面试。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在市纪检监察局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在市卫生局的指导下,由招聘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成的考官组负责。面试由考官现场提出问题,根据报考人员的作答进行评分;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 )。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由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主要以当地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和本人学籍档案为主,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3.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4.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十、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血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未能提供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需在三年聘用期内取得本专业资格证书,达到岗位任职条件要求,否则血站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笔试、面试,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十二、联系方式
毕节市中心血站 地址:毕节市南环路
邮编:551700
联系电话:0857-8300513
毕节市中心血站
201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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