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省气象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气象人才网 阅读:13656 次 日期:2021-12-31 15: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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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气象局事业单位

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气象局事业单位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气象局成立于1954年12月,是厅(局)级事业单位,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全省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省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等职责。河北省气象局下设10个内设机构,12个直属事业单位,11个设区市气象局和河北雄安新区气象局,145个县(市)气象局(站)。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河北省气象局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按照《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附件1)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1年12月31日尚未毕业的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气象局网站(he.cma.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一楼大厅张贴。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省气象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气象局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气象局网站(he.cm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气象局网站(he.cma.gov.cn)公布招聘过程中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7108586、67108837(省气象局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7108860(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

附件:1.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

附件1: 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河北省气象局部分).xls

河北省气象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

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

(2021年版)

专业类别 包含专业 备注
气象类 大气科学,大气科学(大气物理),大气科学(大气探测),大气科学(大气环境),大气科学(水文气象),大气科学(海洋气象),大气科学(气候),大气科学(物理海洋学),应用气象学,应用气象学(公共气象服务),雷电科学与技术,大气科学(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气象探测) 本科
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雷电科学与技术,气候系统与气候变化,气候学,地球流体力学(大气科学类),大气遥感与大气探测,3S集成与气象应用,空间天气学,海洋气象学,气象信息技术,环境气象,农业气象学,地表圈层与过程(大气科学类),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大气科学类),气候变化与环境生态学(大气科学类),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气象防灾减灾、气候与气候变化、公共气象服务、气象资源与社会发展等气象专业方向),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大气探测技术与应用、人工影响天气技术与应用、雷电科学与技术、气象灾害防御与风险评估、农业气象服务、气象综合业务保障与发展、气象信息服务与管理等气象专业方向),农业管理(公共气象服务管理等气象专业方向),气象灾害监测与预警,气象探测技术,气候与大气环境 研究生
大气科学技术,大气探测技术,应用气象技术,防雷技术 专科
气象相关类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地球物理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空间科学与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农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林学,草业科学,防灾减灾科学与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本科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资源环境科学,水文学及水资源,物理海洋学,生态学,全球环境变化,自然灾害学,自然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空间物理学,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地球与空间探测技术,地球动力学,地学信息系统,海洋地理学,海洋地球物理学,海洋物理,环境地理信息系统,环境生态学,环境遥感,环境灾害学,空间环境,空间环境科学与技术,空间探测与信息处理技术,农业生态学,农业生态与气候变化,水文地质学,水文气候学,遥感技术与应用,遥感信息科学与技术,资源与环境,资源环境与信息技术,资源环境与遥感信息,资源与环境保护,资源与环境遥感,摄影测量与遥感,地质工程(大气科学与环境方向),自然资源学,环境地理学,气候变化科学与政策,农业管理(防灾减灾与应急管理方向),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利用,土壤学,农业遥感与信息技术,草业科学,草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研究生
数学物理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数理基础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数据计算及应用 本科
数学与信息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理统计学,应用数学,数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应用统计,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大数据统计,计算物理学,计算物理及数值分析,计算物理与数值代数,科学计算与信息处理,数学物理,数据智能分析与应用,信息统计技术,应用数学与计算数学,智能计算及其应用,智能信息处理,理论物理,应用物理,无线电物理 研究生
信息技术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信息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磁场与无线技术,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物联网工程 本科
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软件科学,软件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模式识别智能系统,计算机网络,信息资源管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大数据科学与技术,高性能计算,计算机控制技术,计算机控制系统,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计算科学,计算信号处理与智能系统,空间数据处理技术与应用,空间信息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技术,软件工程技术与服务,软件工程理论与方法,软件科学与技术,通信系统与信息安全,通信与信息处理,图像处理与科学可视化,图像处理与智能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信息安全处理与技术,信息处理与控制,信息计算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遥测与信息网络,遥感信息科学与技术,云计算理论与应用,智能计算与系统,智能监测与控制,智能控制与信息系统,智能信息处理技术,智能信息技术,图像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 研究生
媒体传播类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网络与新媒体,传播学 本科
广播电视,交互式数字媒体技术与应用,新闻与传媒,新媒体与数字传播,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网络与新媒体,广播电视与数字媒体,新媒体学,视听新媒体传播,媒体语言学 研究生
教育培训类 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本科
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应用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研究生
财务会计类 会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审计学 本科
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财政学,会计与金融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审计学,审计 研究生
综合管理类 管理科学,行政管理,秘书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档案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新闻传播学,编辑出版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哲学,科学社会主义,法学 本科
管理科学,应急管理,行政管理,秘书学,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新闻学,传播学,新闻与传播,档案学,英语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管理哲学,政治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硕士 研究生

说明:

1.本目录根据气象部门主要岗位对专业的需求,参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对专业的有关要求和教育主管部门学科专业设置进行编制。

2.表中的“专业类别”,是指根据气象部门主要岗位特点对各学历层次所需专业的归类,不是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气象部门各单位发布的招录计划中,所列的“专业类别”需求,仅包含表中该类别所列的专业。

3.表中的“包含专业”,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及高等院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设置的研究生培养二级学科(专业)中包含的与气象部门主要岗位相匹配的本科和研究生专业,以及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中包含的气象类专业(专科层次)。确因工作需要招录未列入目录的专业的,应以批复的招录计划为准。

4.专业名称后面括号中的文字为该专业的下设专业方向或该专业所属的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等,符合该条件的专业或专业方向方可按所列专业类别招录。

5.招录岗位专业设置的其他规定,以《气象部门人员招录岗位专业设置暂行办法》(气人函〔2019〕317号)为准。

文章来源:http://zp.cmatec.cn/cms/preview/article.do?id=2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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