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市南川区第四季度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阅读:1469 次 日期:2021-12-16 15: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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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

2021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和2022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及2022届高校毕业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南川区2021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0年12月23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凭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系)盖章的《南川区2021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报考,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均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关毕业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名称应符合本简章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审核时应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最新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最新专业目录以及《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证(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上载明的专业; 专业名称与上述目录中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依据其他佐证材料认定后,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简章发布之日起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当日,须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和电子均可),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监测合格。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cqnc.gov.cn——首页顶部点击“部门镇街”栏——点击部门中的“区人力社保局”——点击“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 22日至12月23日09:00-17:00在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会议室。

报名人员均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指定地点及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接受委托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进入下一环节。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5),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参加现场报名,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将通过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cqnc.gov.cn——首页顶部点击“部门镇街”栏——点击部门中的“区人力社保局”——点击“政务公开”)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公布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报名人数、是否开展笔试等信息将于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cqnc.gov.cn——首页顶部点击“部门镇街”栏——点击部门中的“区人力社保局”——点击“政务公开”)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查询。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笔试时间90分钟,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和考试详见准考证 。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进入面试的人选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条件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3)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笔试完成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cqnc.gov.cn——首页顶部点击“部门镇街”栏——点击部门中的“区人力社保局”——点击“政务公开”)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并按要求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南川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

面试为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1. 未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 +综合面试成绩×5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总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区人力社保局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人力社保局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的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结合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研究确定,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七、公示

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疫情防控等有关事宜,将通过南川区政府网(网址:www.cqnc.gov.cn——首页顶部点击“部门镇街”栏——点击部门中的“区人力社保局”——点击“政务公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原则上须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2年、南川区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本简章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可咨询南川区人力社保局。

(二)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142046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南川区2021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3.附件3: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4.附件4:南川区2021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5.附件5: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6.附件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7.附件7: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来源: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112/t20211214_10164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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