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市巫溪县第四季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阅读:1597 次 日期:2021-11-17 11: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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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202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巫溪县人民政府同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巫溪县202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重庆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及后续环节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11月23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6)、《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7)(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符合要求的,可视为招聘专业对待。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1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1年。如本科以上学历,均含本科学历;专技13级以上,均含专技13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的职称、执业(职业)资格以证书原件为准。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在招聘活动期间,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做好个人防护,自觉服从招聘(考试)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所有报考人员,进入招聘场所前,除做好基本的疫情防控措施外,均应出具健康码、行程卡和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在2021年11月23日09:00- 11月25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47.108.220.243:21922/index.php?zsdwid=1),按操作流程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不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只审核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在后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凡后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1年11月26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保存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

(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1年11月26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共计100元),确认参考。网上报名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成功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21年12月2日9:00起至12月4日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和最终缴费人数统计表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

2.笔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

3.笔试分值: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分值均为100分,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每科笔试时间90分钟。考试时间暂定2021年12月4日(星期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作为进入面试人选的总成绩,按照与拟招聘岗位名额3: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达不到3:1比例的,可降为2:1继续执行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登陆“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面试人员名单也将随后通过该网站进行公示。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填写《巫溪县202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2),按照《巫溪县202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表》上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同时要求提供《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档及纸质件。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详见附件3。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县人力社保局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两轮。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巫溪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应聘人员属本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查拟聘人员提供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对考察不合格人员,组织考察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的次数由县人力社保局决定。人选经考察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社保网”(http://rlsbj.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备案。备案后,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满3年可在县域内平行交流,在本县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县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具体违约责任。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qwx.gov.cn)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请考生不要轻信手机及网络上发布的“考试真题”、“面试保过”等骗取高额费用的诈骗信息。

(四)本简章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五)现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 023—5152045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岗位一览表

2.现场资格审查表

3.诚信应聘承诺

4.个人信息汇总表

5.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7.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附件下载:

1.附件1: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表表.docx

3.附件3:诚信应聘承诺.doc

4.附件4:个人信息汇总表.xls

5.附件5: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6.附件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7.附件7: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来源: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111/t20211115_9974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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