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沧市永德县农业农村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
来源:永德县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3712 次 日期:2021-09-23 16:09:36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21年临沧市永德县农业农村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永德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招募2021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要求,增加基层动物防疫力量,根据《永德县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永政农发〔2021〕55号)和《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字〔202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我县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5名。

二、招募条件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大专及以上院校动物医学方面专业毕业生,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二是从事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工作3年及以上,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企业兽医技术骨干;三是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及以上,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四是生产实践经验丰富、熟悉防疫工作、有奉献精神、 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且在当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的45岁以下(不满45岁)的村级防疫员。

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三)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四)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以及组织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行政记大过、留党察看、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三、招募程序

(一)发布公告

制定《永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招募2021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公告》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及时发布。

(二)报名申请、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永德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联系方式:0883-5211414。(永德县德党镇永安社区永安路17号)

3.携带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两张一寸近期脱帽照片及申报表等相关证件材料。

(三)业务技能考试

考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对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操作技能进行现场考核。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考试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全程透明。

(四)公示、确定人选

考试结束后,将按照成绩排名,确定初步人选名单,名单经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会研究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确定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人员名单。

(五)签订服务协议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确定后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协议明确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乡镇、服务内容及相关待遇情况。协议签订后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正式履行岗位职责。

四、工作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有效落实动物防疫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等要求,明确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一是畜牧兽医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宣传工作;二是具体实施动物免疫工 作。按县农业农村局的规定和要求,实施强制免疫或计划免疫注射,佩戴耳标,填写免疫户口册(或免疫档案),填写、报送免疫档案;三是按照县农业农村局规定和要求,协助实施产地检疫,查验免疫情况,出具畜禽健康证明等为辖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四是协助开展疫情普查和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动物疫情,按照县农业农村局规定及时上报,并实施相应的防控措施,调查相关情况,实施全面监管和普查等工作;五是按照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定期实施畜禽死亡情况调查、相关资料报送,对发现的死亡畜禽及时报告、收集,按规定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六是按照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及时准确掌握责任区内各类动物的养殖动态,定期实施本责任区内的畜禽饲养情况调查,按场(户)分类统计报送,并对责任区内动物卫生和畜牧行 业其他有关信息进行调查、统计和报送;七是按照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开展畜禽饲养管理、良种推广、疫病防治咨询以及一般性动物疾病诊疗等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八是按县农业农村局及乡镇人民政府、勐底农场管委会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的要求定期对责任区进行日常性全面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等问题及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勐底农场管委会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并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畜禽养殖场(户)监管和疫病监测采样工作;九是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十是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及乡镇人民政府、勐底农场管委会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安排的其他工作。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作为特聘农技员需安装注册并按照规定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

五、考核管理

(一)永德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按照《特聘农技员招募办法》《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定,结合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特点,加强招募、使用和考核等工作的规范管理。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日常工作由所服务站所管理。

(二)通过签订服务协议作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内管理依据,不涉及人事劳动问题,协议期满,服务自行终止。

(三)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采取半年考核续展聘任的方式进行,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四)服务期间,以服务范围大小、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

(五)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合格的,续展聘任。

(六)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待遇

每人每月基本补助4500元(含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经费从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中支出。

附件:永德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报表.docx

永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3日

来源:http://www.yongde.gov.cn/ydxrmzf/ydzw/tzgg1/796149/index.html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