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省有色地勘局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 阅读:1857 次 日期:2021-09-07 15: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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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有色地勘局2021年

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规定,2021年下半年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以下简称甘肃省有色地勘局)所属5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能适应野外地质工作的要求,无色盲色弱;吃苦耐劳,勤奋敬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等条件。

特别提示: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 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未在上述专业目录中包含,经招聘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天水矿产勘查院岗位代码为05015和05018两个岗位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但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3日至2003年9月13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资格人员不超过40周岁(1980年9月13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汉语言文学、财务管理岗位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13日至2003年9月13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列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2.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3.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4.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

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4名,岗位和要求详见岗位列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参加甘肃省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从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网站(http://www.gsysdkj.com/)下载本公告附件《甘肃省有色地勘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进行查询,也可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下载《甘肃省有色地勘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2.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9:00至9月17日(星期五)18:00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电话:0931-8726128、 8726129。

3.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4.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9∶30至9月18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后果自负。

5.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9:30至2021年9月19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7.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9∶00至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二)笔试

1.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报考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3,不足1:3的,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通过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并在考试前书面通知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2.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定于10月23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进行综合应用能力测验。考试时间如有变化将和考试地点一并在补充公告中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11月26日前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对象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确定。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全部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

4.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或离职证明及缴纳养老保险等资料。

5.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按照加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人员体检和考察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通知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在兰州市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后,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安排报考人员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

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将通过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式方法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报考人员如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将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阶段自愿放弃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面试缺考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面试成绩为零或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党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备案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未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不予聘用。公示、备案过程中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经审核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作为其诚信记录备查。

四、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

1.报考人员须做好考前14天自我健康管理,凭考试当日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绿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者缺一不可)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2.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须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于考前按程序转码。

3.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报考务部门。

4.报考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资格复审前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其他证书,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及在“鼎力信”等网站查证有失信行为的报考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4.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纪委对本次公开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5.报考人员在报名、体检等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6.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告、电话等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7.本公告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31-8726198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810240、8525772

附件:

1.甘肃省有色地勘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

2.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2021年9月6日

来源:http://www.gsysdkj.com/showmsg.asp?name=%CD%F8%D5%BE%B9%AB%B8%E6&ID=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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